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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0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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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问题景区把“摘牌风暴”放眼里

    冯海宁

    近两年来,国家旅游局掀起景区“摘牌风暴”,已对400余家景区进行摘牌或降级或警告等处理,其中摘牌3家5A级景区。“五一”小长假前夕,记者回访部分景区发现,仍有部分景区存在被处罚的“安全隐患”“不合理低价”等顽疾,有的景区的经营并未受到影响,甚至出现了“未满摘牌年限便重新申报A级”现象(据5月1日《重庆晨报》)。

    对问题景区进行摘牌、降级、警告等处理,是我国旅游业监管进步的标志之一,能倒逼景区管理者改进服务,让游客有更好的旅游体验。但这些问题景区为何没有把“摘牌风暴”放在眼里?笔者认为不外乎四个原因:一是广大游客未能对问题景区“用脚投票”,景区管理者没有感受到压力;二是景区管理者缺少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法规意识等;三是地方旅游主管部门对问题景区不够重视,监督不到位;四是有关部门只是简单的摘牌、降级、警告,既没有进一步处罚措施,也没有督促整改或者挂牌督办。

    显然,被处罚景区“带病经营”会带来不少问题,既削弱了“摘牌风暴”的震慑力,又影响到《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信力;问题景区不仅继续侵害游客权益,埋下安全隐患,更损害了旅游业形象和地方声誉。因而,有关方面应对被处罚的400余家景区进行全面摸底,对那些“带病经营”的景区进行再处罚并监督其整改,及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对“带病经营”的景区之所以再处罚,既是因为其藐视“摘牌风暴”,也是为了减少不良影响。只有严厉处罚问题景区,才能引起景区管理者高度重视。否则,会有越来越多的景区不把摘牌、降级等处理措施放在眼里。只有严厉处罚,才能避免安全隐患造成安全事故,防止不合理低价造成旅游纠纷。所谓再处罚,就是在原处罚基础上加大处罚力度。譬如,原来受到警告处罚的景区,如果“带病经营”,应通报批评甚至降低等级;原来降级处理的,不妨进行摘牌;原来受到摘牌处理、继续“带病经营”的,可考虑罚款、问责、停业整顿等处理。只有让景区管理者切实感受到压力,才有动力积极整改。除了再处罚外,做出处罚决定的监管部门不能只开罚单了事,还应主动监督或督促问题景区限期整改。

    相关部门也应加快完善法律法规。目前警告、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这些处罚手段过于单一,不足以引起景区重视,有必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丰富处罚手段,加大处罚力度。据悉,相关部门正在酝酿修订《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和新国家标准,以形成完善的法律支撑,值得期待。但需要提高立法效率、重视处罚尺度。

    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在景区资源不能满足游客需求以及游客权利意识不强的情况下,指望游客“用脚投票”倒逼景区改进服务不太现实。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强化监管、重视处罚才有望改变景区管理者的态度。另外,对于“未满摘牌年限便重新申报A级”等问题,也要坚决杜绝,防止相关处罚措施沦为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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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