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代运营”虚假交易可能追究刑责 鲍键、沈佩颖在《检察日报》刊文认为,网店代运营一般表现为代理公司收取运营服务费,帮助电商开办、打理店铺,双方约定的代运营项目可能涵盖注册网店、装修网店、效果营销、客服托管等一项或多项服务。代运营平台的运营项目中,“炒信”“刷单”类网络虚假交易业务深受部分电商推崇。此类网络虚假交易行为,不仅打破网络信用体系,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电商公平竞争的局面,对市场经济秩序、社会诚信体系均产生不良影响。 代运营平台虚假交易行为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刑法第225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法构成非法经营罪。代运营平台组织虚假宣传涉嫌虚假广告罪,代运营平台行为人以网络虚假交易方式营造虚假信用并进行虚假宣传,这与虚假广告行为在本质上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可以虚假广告罪对其进行刑事评价。代运营平台虚构服务事由骗取费用可能涉嫌诈骗类犯罪。在实践中,网店代运营团伙以“采取刷单形式,自买自卖形成虚假交易,迷惑受害人”收取高额“代理经销费用”等方式,向被害人骗取费用。这种行为根据不同案例可构成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两种刑责。 民法总则是核心价值观的集中体现 闻徵轩在《经济日报》刊文说,民法总则对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作出了规定,明确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这些规定的背后都涉及一个社会价值观的问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民法总则的立法宗旨之一。 民法总则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集中体现,显示了我国的文化自信。翻看民法总则的具体条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样跃然纸上。例如,“监护”一节是此次立法过程中多方关注的焦点,立法者深入调研、反复修改,形成了最终的文本。其中,法律对父母子女之间的抚养、赡养关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强调了家庭的监护责任。在“民事责任”一章中,民法总则顺应民众感情和呼声,新增了鼓励见义勇为、保护英烈名誉等条款,填补了法律空白,弘扬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包括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核心思想理念,与民法总则的理念和原则是相通的。立法者深入挖掘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让民法总则体现出了鲜明的民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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