竺鹏杰 日前,《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发布,并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该《条例》对体现文明道德要求的文明行为和破坏公共生活秩序的不文明行为,分别进行了不完全列举,并对文明道德行为作出了倡导性、鼓励性规定,对不文明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引发广泛关注。 算好“经济账”,让不文明行为人“受不了”。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嫌麻烦、贪图方便、节省时间……是许多不文明行为发生的动机,但以往以道德约束为主的制约手段,总是显得那么苍白无力。而《条例》规定,公共场所吸烟、车窗抛物、闯红灯、违规养狗等不文明行为要受罚,还可能影响个人信用记录,无疑给不文明行为划出了一条明显而严厉的法律红线,极大提高了其代价和成本。当不文明行为的代价远远超过文明的成本,行为人觉得“划不来”“不合算”“受不了”时,他们必定会摈弃不文明行为,假以时日,文明就会成为习惯。 设立“举报奖”,使不文明行为“无处躲”。依靠人民战争路线,艰苦卓绝的十四年抗战尚能取得胜利,宁波围剿不文明行为理应不在话下,其“重中之重”在于:坚决依靠人民,充分动员人民,让不文明行为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中。《条例》一大亮点就是建立了“禁止与倡导分设”的文明行为基本规范体系,以及与之相对应的“惩戒与奖励并举”的处置措施,设置了爱心公园(荣誉墙)、文明行为积分奖励、不文明行为举报奖励、社会服务折抵罚款等多样化文明行为奖惩机制。对于群众较为关心的举报奖,也希望相关部门尽早出台奖励细则,通过经济杠杆,充分调动群众的参与积极性,让不文明行为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从而形成监管部门省力、举报群众得利、文明氛围浓郁的“三赢”局面。 念好“紧箍咒”,逼监管者远离“散懒怠”。《西游记》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即使孙悟空这样的“好干部”“好同志”,取经团队当仁不让的得力干将,也有松散、懒惰、倦怠的时候。要让西天取经圆满成功,“紧箍咒”很重要。《条例》在广泛动员市民参与举报、制止不文明行为时,若监管部门不能当好“强硬后台”和“保护伞”,及时跟进对被举报的不文明行为予以严肃处罚,不仅会严重挫伤群众的参与积极性,还将损害法律法规的权威性,降低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没有“铁一样的执行力”,法律终将沦为一张废纸。故而《条例》对职能部门及人员未履职或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已明确要求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和追责。这就是戴在监管部门头上的“紧箍”,用纪检监察的抓手,倒逼监管者远离“散懒怠”,这是决定《条例》能否拥有“铁一样的执行力”的关键,也是消除不文明行为的“取胜之匙”。 “绞杀”不文明行为,这三招成效如何,我乐观其成。 (来源:“明州府”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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