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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1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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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的标准

    张建康           

    据闻,某地换届后,一位新上任的领导干部在与群众见面会上表态:我决不挥霍公款一分钱,决不贪污公家一分钱,决不收受别人一分钱,决不索贿商家一分钱,要做一名群众认可的清官。可我听后,总觉得这样的“清官”标准太低了。

    自身清廉是当官的最低标准,即便是封建社会里,老百姓不仅希望官员能自身清白,而且还要管住亲属清廉。百姓深知,你当官一人清廉是远远不够的,如果亲属胡作非为,老百姓照样没有好日子过。再说,当你发现亲属有问题,你会大义灭亲?大凡名留青史的清官都明白此理,不仅做到自身清白,也严格管束亲属不廉行为。南史记载,刘宋孝武帝大明六年,时江夏内史孔觊,为官清廉,生活简朴,对亲属不廉行为管教严格。一次,其弟孔道存、孔徽请假回来看望哥哥。孔觊到岸边迎接,见弟弟带回几十艘装满绵绢纸席的船只。孔觊知道俩弟在做官之余还经常做点生意,经营产业,便假装高兴地说:“近来我手头很紧张,这些东西来的正是时候。”等船靠岸后,他命人把货物搬上岸堆好,然后脸色一沉,训斥弟弟说:“你们真是忝列士人之流,为什么要做商人的营生?”说完一把火就把货物给烧得精光。这把火烧掉了弟弟想官商两通发财的欲望,也烧出了孔觊一身清廉。

    百姓认为,能管住亲属不腐还不够,还得管住属下清廉。属下最接近权力中心,人脉资源极其丰富,也熟知权力变现的通道,打着上司的牌子,可以一路绿灯。此类腐败没有不同社会制度之别。新近发生在韩国青瓦台“亲信干政”事件就是一例。领导干部中有的确实不知下属犯事,属于“灯下黑”;有的知道,但为了调动下属所谓积极性或维护表面“团结”,予以默许,一旦事发,害怕被追责,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轻发落。百姓认为,此类官员虽能“两袖清风”,自身不贪,可对百姓有何益?大凡清官能对属下严格管束,一旦犯事,不网开一面,而是从重处理,绝不姑息。

    百姓认为,能自身清、亲属清、属下清依然不够,还要对管辖地发生的案件能公正处理。百姓称包公为“包青天”,不光认可他做到“三清”,更可贵的是他能明察秋毫,公正办案,不出冤案。包拯做官以断狱英明刚直而著称于世,执法不避亲党,杜绝奸吏,立朝刚毅,贵威、宦官为之敛手,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他弹劾皇帝宠妃张美人的伯父张尧佐,参倒假公济私、巧取豪夺的“三司使”张方平,抨击生活奢靡、道德败坏地方官宋祁,严惩目无法纪、贩卖私盐的淮南转运使张可久,罢免利用职权、公器私用的汾州知州任弁等,能彻查冤案,还冤屈者清白。

    封建社会里,百姓对清官还有更高标准,对皇帝错误能逆龙鳞,敢直谏。明代清官海瑞被百姓称为“海青天”,不光是他能做到上述的“清”,更是他能为社稷为黎民利敢冒死直谏。

    封建社会百姓认可的清官,标准是不低的。古人说“清官难当”,在腐败丛生、官弊民瘼的封建社会实属不易,即便是自管自也难,心想自清而身不由己、随波逐流,更不要说管好身边人,治理好官场更是难上加难。所以,历史上被百姓赞誉、载入史册的清官凤毛麟角。

    当下,有些官员自以为能做到自清就是“清官”,这标准是不是定得太低了?连封建社会“清官”的标准也未达到。《史记》作者司马迁提出的标准是“行教、清廉、守法”,比自清要高得多。再说,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反腐高压下,自清是能够也应该做到的。说句不客气的话:在严格监管的环境下,你敢不自清?让头上永远是青天艳阳、朗朗乾坤,是百姓夙愿。从“解放区的天是晴朗的天,解放区的人民好喜欢”,到当下急切盼望永葆风清气正、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随着时代进步,百姓对领导干部的要求与时提升,对“两袖清风,一事无成”的“清官”,百姓不欢迎。而要实现群众愿望,需要党员领导干部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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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