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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0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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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公司电费“减法”也是民生“加法”

    戴先任

    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电价去年以来持续下调。记者从国家电网公司获悉,已征收50多年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近期被取消,此举可使我国平均每度电价降低1分1左右。按全国销售电量计算,可节约全社会用电成本约350亿元(5月31日《新京报》)。

    电价里附加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资金向用户直接征收的有六项,包括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农网还贷基金等,共占电价总额的6%左右。用户本来只需为所耗费的电量负责,却不知道电费里面还有这么多“附加”费用。

    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是对电费的“正本清源”。据了解,2016年,国家电网公司共降低用户用能成本超过1400亿元。国家电网公司主动降低用户用电成本,这值得肯定。要知道,在很多人眼中,供电企业是垄断行业,电力实行垄断经营,电价畸高、虚高现象一直受人诟病,却又让人无可奈何。

    国家电网公司主动降低用户用电成本,是“用自己的刀削自己的把”,让人有些不敢相信,但越是如此,越值得称赞。如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可以节约用电成本约350亿元,反过来说,就是供电企业少赚取约350亿元利润。表面看这是损己利人,但电力能源具有准公共品的属性,电力行业更多的是一种公用事业,国家电网公司近年来接连主动降低用户用电成本,这是电力作为公共产品属性的回归,更利于电力企业完成自己的使命,也更能体现电力企业的价值。

    国家电网公司此举是在还利于民,做电费“减法”的同时,又在做民生“加法”。要知道,电价虚高会抬高各个行业的生产成本,进而抬高物价,而电作为生活必需品,其使用价格与公众利益密切关联,电价高,公众的生活成本也将提升,会增加公众经济压力,影响公众幸福感。

    目前,电费里还有不少“附加”收费,对此还有进一步“挤压”的必要,不应给用户用电“附加”太多其他的费用。国家电网公司“用自己的刀削自己的把”,这值得各垄断行业学习。垄断行业往往也是公用事业,他们应该更多地肩负社会责任,不能因为是垄断行业而过于傲娇,不顾及公共利益、民众利益。反而因为是垄断行业,就更需要能“用自己的刀削自己的把”,降低社会使用成本,突破行业利益、小圈子利益的藩篱,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民众利益放在更优先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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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