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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1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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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

大陆就业台湾居民将享有 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权利

    据新华社北京6月14日电(记者齐湘辉 赵博 李寒芳)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14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应询表示,近期大陆有关部门陆续公布了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就业、创业、生活提供便利的政策措施,目前仍在积极研究新的政策措施,包括在大陆就业台湾居民将享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权利等。

    马晓光说,据了解,有关部门仍在积极研究新的政策措施,部分措施有望近期出台:

    ——在大陆就业台湾居民将享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权利。住房城乡建设部正会同有关部门积极调研,将在总结福建、上海等地方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于近期出台全国范围适用政策,明确在大陆就业台湾同胞平等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支持他们通过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提高购房和租房能力,帮助他们在大陆安居。

    ——在大陆居住、就业和就学的台湾居民可在大陆参加社会保险。

    ——财政部、教育部将为在大陆高校就读台湾学生增设具有较高荣誉性质的奖学金项目。

    ——国家旅游局要求旅游住宿企业为台湾同胞提供更加便利的旅游住宿服务。

    ——银行业将改进台胞小额信用卡服务。

    ——为做好在大陆高校就读的台湾应届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教育部正在研究相关政策,对于有意愿在大陆就业、符合条件的大陆高校台湾应届毕业生,将为他们发放《就业协议书》,签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进一步为在大陆就读的台湾学生毕业就业提供政策上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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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