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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2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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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四大领域审计监督全覆盖

    本报讯(记者包凌雁)《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若干意见》近日正式实施。今后,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四大领域审计全覆盖。

    根据《意见》要求,我市将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地推进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四大领域的审计全覆盖,并且将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公共资金安全和使用绩效、权力规范运行、资产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公共投资以及民生资金和民生项目等六方面作为新时期审计工作推进的主要着力点,充分发挥审计在促进发展、改革、安全、绩效、反腐方面的重要作用。

    在加大对权力运行和依法行政审计方面,《意见》提出,要积极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逐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实行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轮审制度,加大任中审计的比重,对重点部门、重点单位、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进行一次经济责任审计。

    《意见》还提出加大对民生资金和民生项目的审计力度,加强对社保、科技、教育、文化、医疗、“三农”、扶贫救灾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监督,重点关注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管理不善、效益不佳等问题,切实推动惠民富民政策落实到位。

    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制,强化审计执行力。《意见》强调要严格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强化审计成果利用,也就是说,不能审了白审。明确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审计整改报告机制,同时建立健全审计整改督查机构,建立专项督查常态化机制。完善审计整改结果运用和公告制度,审计整改情况应纳入本级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并将审计整改情况及审计重要督办事项落实情况,作为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考核、职务任免、奖惩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审计整改不到位或屡审屡犯的,对有关责任人应进行问责处理。建立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制度,被审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审计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告。

    按照“建设国际港口名城、打造东方文明之都”的要求,我市将积极开展城市品质提升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重点关注核心景观提升、形象品质提升、基础设施提升和民生服务提升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揭露制约和影响都市升级中存在的困难和不足,提出消除障碍和化解风险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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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