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主持 杨继学 据6月20日新华社报道:广东梅州梅江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需要家长的无犯罪记录。刘先生因此到派出所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碍于群众诉求,派出所民警开出了证明。不过,民警在开出的证明中怒怼:“请问教育部门,小孩读书与其父母有无犯罪有关吗?难道小孩的父母有违法犯罪记录,就可以剥夺小孩读书权利吗?” 点评:民警的“怒怼”大快人心,不过怕是于事无补。学校是基层,在孩子入学问题上只能“照章办事”,即使“为难”家长,也是按上级要求。奇葩证明往往出在办事窗口,但根子其实在上面。中央三令五申取缔奇葩证明,基层办事人员也深受其害,但某些主管部门“按兵不动”,奇葩证明就成了打不死的“小强”。 @峰峰开关:让这个民警去做教育局长。 @费康:是不是生源太多,故意设置门槛拦下一些人? 据6月20日《工人日报》报道:面对“山寨”产品屡禁不止和维权成本高且获赔概率低的窘境,一些大公司为防侵权,无奈自己抢注“山寨”商标。正宗的“大白兔”奶糖的生产厂家,注册了“大灰兔”“大黑兔”“大花兔”等多个近似商标;小米公司注册了“大米”“蓝米”“黑米”“紫米”“橙米”“绿米”“黄米”“桔米”等;而拥有正牌“雪碧”商标的可口可乐公司,也注册了“雷碧”商标。 点评:假作真来真亦假,乱象迭出而法治不力,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就难以避免。大公司“山寨”自己的品牌,只能是权宜之计,因为百密难免一疏。保护知名品牌,除了公司主动防御,更需要管理部门积极作为,不给“山寨”产品生存空间。 @沛公大惊:这种现象让人可笑又可恨。 @肝福:做一个品牌不容易,保护一个品牌更不容易。 据6月20日澎湃新闻报道:据环保部通报,6月18日,28个督查组共检查501家企业(单位),发现259家企业存在环境污染问题。一些地区“散乱污”清理整顿工作仍存屡禁不止、多次擅自撕毁封条违法生产的现象,山东的三家企业就多次撕掉环保执法封条。 点评:环保执法封条具有法律效力,张贴之后,只有执法部门才有权撕开,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撕掉封条,否则就属于违法。但一些企业为什么“多次撕掉环保执法封条”?其法律意识不强固然是原因,更重要的是,撕掉之后没有得到应有惩处,反而有了“继续生产”的好处。因此,执法部门必须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疯狂大佬:撕了没被处罚,当然就继续撕下去了。 @间谍:胆子这么大,是不是有人背后撑腰? 据6月20日《南方都市报》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将于8月1日起施行。条例旨在进一步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可靠的立法意图明显,除了在系列环节上加强规范外,对于统计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更是予以强化。 点评:统计结果关乎政府决策、民生福祉、政绩评估等,重要性不言而喻。也正因为重要,一些人把它当作数字游戏,想尽办法“为我所用”,使其异化成捞取政绩的工具,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因此,必须从制度上予以完善,确保统计工作不敢造假、不能造假。 @蓝港互动:只要政务信息足够透明,统计工作可以请第三方机构完成。 @风机房:对作假者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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