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孙吉晶 通讯员 石黄磊 王茜 “已经确定的耕地红线绝不能突破,已经划定的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绝不能随便占用。”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提出了耕地保护“两个绝不能”目标。 从耕地资源的特殊战略地位来看,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意见》为耕地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结合宁波实际,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打好组合拳,构建“三位一体”耕地保护体系,着力打造耕地保护的“宁波样本”。 耕地后备资源不断减少、人均耕地不足0.45亩,主要粮食产品依靠外来保障。这是宁波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这就要求我们更加需要保护好耕地,提高粮食生产自给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孙义为表示,宁波作为耕地后备资源较为匮乏地区,耕地占补平衡压力较大,必须立足自身,通过围涂造地、低丘缓坡开发利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跨区域调剂等多种途径解决占补平衡,确保数量,保证质量。 管牢“少占不占”源头。构建规划管控体系。实施全省首个国土规划,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十三五”国土资源规划,构建规划战略体系、支撑体系、管理体系,全面实行规划刚性执行、弹性纠偏、开放融合“三项机制”;严格用地前置审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前置和多部门联合审查前置。通过共享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落实《意见》“两个绝不能”要求;实行“土地超市”配置。探索建立建设项目“预备库、减量库、存量库、储备库”,从项目选址论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占补平衡落实、项目成熟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分类纳入“四库”管理。全市新增项目用地纳入“四库”管理,实行区县(市)两级联动保障。 突出“节约集约”主线。强化新增计划指标分配与存量土地盘活、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补充耕地能力等相挂钩,引导新增计划指标优先用于保障重大功能区块、重要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用地;加快存量土地盘活,去年,全市存量增量土地供应比例为55:45,存量土地利用率同比增加20%,前五年平均供地率超过80%。 守牢“数量质量”底线。划优划足划实永久基本农田,全市落实323.3万亩耕地和276.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按照城市周边“范围不变、数量不减、质量不降”的要求,不折不扣划定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16.38万亩,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任务,宁波经验和做法在全省推广;大力实施“611”耕地保护工程,市政府明确围涂造地总面积的45%以上必须垦造为耕地,“十二五”时期围涂垦造耕地10.4万亩,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农田整治项目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13万亩,全力推进“藏粮于地”战略实施,力保粮食安全;全域推行耕作层表土剥离再利用,2006年以来全市累计完成优质表土剥离约4万亩、800余万立方米,并做好耕地质量监测,强化后续管护,推进耕地种植和地力提升,实现了经济社会效益“双赢”。 激活“体制机制”优势。目前,我市已建成覆盖全域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资金发放与违法用地、卫片执法检查相挂钩,充分调动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了从“要我保”到“我要保”的转变。从今年起,计划实施新增建设用地统筹管理,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及示范区保护任务、高标准农田认定面积、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耕地保护目标考核等情况实行转移支付,主要向耕地保护任务重、保护好、成效实的区县(市)及乡镇倾斜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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