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勇 《一个人的朝圣》是一本曾经位列欧洲畅销书榜首的书,只要你跟随作者蕾秋·乔伊斯细腻的笔触一起走下去,就会发现这是一本有趣的书,主题是关于爱的回归和自我发现。 主人公是60多岁的哈罗德·弗莱,他的一生可谓悲催,幼时母亲离他而去,16岁时父亲赶他出门,工作后遇到糟糕的老板,在酿酒厂干了40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更不幸的是,唯一的儿子还自杀身亡,耿耿于怀的妻子因此20年来与他形同陌路。邻居也几乎互不认识,他就像路旁一株不为人注意的小草。 这一切在某个早晨改变了。他突然收到20年前酿酒厂的同事奎妮写的一封信,奎妮患了癌症,她在孤老院里给哈罗德写了这封告别信。哈罗德在震惊悲痛之余,决定回一封信,可是他觉得怎样写都不太好,于是只在信中写了一句简单的问候,准备把信投递出去。在投递过程中,他陷入长久的思索和犹豫之中,于是错过了路旁一个又一个邮筒。他一路走着,离自己居住的小镇越来越远。最后,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他决定迈开双脚,亲自到千里之外的孤老院去看望奎妮。 哈罗德出发的时候,是一个大半辈子没有目标、没有激情、没有理想的糟老头子,他的长途跋涉是带着赎罪心理开始的,目的在于尽自己所能帮助奎妮。最初的行程是艰辛而又充满磨难的,脚上满是水泡,小腿走得发紫,有些天甚至无法正常行走。但他得到沿途好心人的帮忙,特别是加油站里的一个善良的小姑娘,鼓励他去看望老友,坚定了他长途旅行的信念。中途他又给奎妮所在的孤老院打电话,护士说奎妮听到他要来探望的消息,病情开始好转,这更增加了他的信心。 在漫长的旅途中,哈罗德开始回顾人生,想起妻子莫琳、儿子戴维、朋友奎妮的往事,他反省自己的懦弱,反思对家庭的冷漠,哈罗德重新梳理自己、直面人生。他开始慢慢改变,这种改变不是顿悟,而是渐悟。改变不是来自对过去罪行的忏悔,而是去寻找新的生活方式,去构造新的自己。哈罗德终于明白了这次旅行的真正意义,他的精神状态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特别是当他经过商店时,看到橱窗玻璃反射的影像,那个男人看起来坚定稳当,哈罗德看了好几眼才确信真的是自己。 有人为他千里看望老友的朴素想法而感动,甚至有各种人生不如意者追随着他的脚步。慢慢地,有新闻记者注意到了他的“朝圣之旅”,媒体争相报道他的事迹,他在别人眼里成了一名英雄,一些商业性的机构也想利用他来谋取商业利益。但他始终坚持自己的简单信念,终于从英国最西南走到了最东北,完成了大部分人无法完成的挑战。87天的旅程即将结束时,哈罗德见到了奎妮。奎妮已经被病魔折磨得不成样子,但她仍然隐约从迷失的记忆中搜寻到了他。也许是某种心灵感应,或者是完成了某个心愿,不久她就静静地走了。 哈罗德的旅行,也给了妻子莫琳一个感情缓冲期。她由最初的冷漠不解,到关注支持,终于她像哈罗德一样,慢慢做出改变。她拿掉了家里厚厚的窗帘,开始和外界沟通。她怀念和哈罗德刚见面时的那种少女的悸动,怀念怀抱儿子戴维时的愉悦。她理解了哈罗德,甚至期待他的回归。当她见到哈罗德时,不禁再次被打动被吸引了,这是一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白纸一样平淡无奇,是他的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 我相信作者蕾秋·乔伊斯一定是十分感性的人。在朝圣路上,透过哈罗德的眼睛,一颗石子、一棵树、一幢房子,以及各色各样的路人,带给读者许多的触动和感悟。哈罗德的千里跋涉,传递的是人性的温暖、信念的坚守,以及向真向善向美的追求。 书中有这样一句话:“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意思就是我们大多数人每天过着平淡的生活,重复着失去激情的日子,做着没有热情的工作,直到老了的那一天,从来没有感动过别人,也未曾感动过自己。但是,一生平淡的哈罗德告诉我们:现在就开始,去努力把事情做到极致。生活中偶尔来一场小小的逃离,也许会有另一番天地等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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