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合 通讯员勇祖轩)近日,中共宁波市委接连出台决定,授予傅企平同志“为民好书记”称号,授予胡建江同志“宁波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追授王飞耀同志“宁波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在全市开展向傅企平、许功茂、胡建江、王飞耀同志学习活动。 傅企平,1948年12月出生,198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担任滕头村党组织书记。个人曾获评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功勋村官、世界和谐突出贡献人物等20多项国家级以上荣誉。2016年12月3日,因积劳成疾突发脑溢血,倒在工作岗位上,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目前尚未完全恢复意识。 许功茂,1958年10月出生,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0年担任龙观乡龙谷村党支部书记,曾获“宁波市优秀共产党员”“浙江省万名好党员”等称号。胡建江,1983年12月出生,2006年11月参加工作,201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系余姚市公安局阳明派出所民警。王飞耀,1970年3月出生,1990年12月参加工作,199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宁波北仑岩东水务有限公司泵站管网分公司副经理。 决定指出,作为农村“领头雁”队伍中的杰出代表,傅企平同志对党忠诚、勇挑重担、锐意改革、一心为民,是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书记学习的典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学习傅企平同志“一颗红心向党”的政治品格、“一切为民谋利”的百姓情怀、“一犁耕到头”的责任担当、“一往无前破难”的改革精神,以傅企平同志为榜样,践行党的宗旨,弘扬担当精神,锐意开拓进取,齐心协力推动省、市党代会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决定同时指出,许功茂、胡建江、王飞耀同志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信念坚定、勤勉务实、敢于担当、情系群众,是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的楷模。市委号召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先锋模范为镜,学习他们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学习他们恪尽职守、苦干实干的工作作风,学习他们敢于担当、冲锋在前的奋斗精神,学习他们心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公仆情怀,向先进典型看齐,深学、细照、笃行。 决定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傅企平、许功茂、胡建江、王飞耀同志先进事迹作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过中心组学习、组织生活会、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学习,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争创一流业绩,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建设国际港口名城、打造东方文明之都的实际成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相关报道见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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