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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7月03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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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执纪“护航”抓落实专项行动

市纪委首发三份监督提醒通知书

    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甬纪轩)“你单位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监管管辖权限不明确、项目审批主体责任不落实、部门间协调不够等问题,影响项目进度……”日前,因在“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抓落实专项行动中推进不力,我市两个区县(市)政府和某项目的三家责任单位收到了市纪委的《监督提醒通知书》,被责令及时落实整改。

    这是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启动保障抓落实专项行动以来,首次发放《监督提醒通知书》。问题涉及未按相关规定要求有效执行、部分项目推进执行力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干部不担当和不作为等。《通知书》还结合具体问题给出相关建议,并要求7月15日之前将落实整改的书面报告报送市纪委。

    

据悉,自5月26日作出专项部署以来,为确保抓落实专项行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迅速行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挂作战图明责任、深入一线盯破难,把监督执纪的“探照灯”照射到每一个领域、每一个环节。对发现的涉及不作为、不实干、不担当等问题,及时向责任单位党委(党组)发出《监督提醒通知书》,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对于不按要求落实整改,一再发生类似问题,或者工作严重滞后,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调查处理,决不搞“下不为例”。

“保障抓落实专项行动不走过场,就要牢牢盯住不落实的人、不落实的事,查找项目背后的作风、责任、担当等问题,严格执纪监督问责,确保抓落实这一重要法宝发挥作用。”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随着抓落实专项行动的深入推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基础上,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六大攻坚行动”和100个项目,实现无死角、无盲区监督,切实保障抓落实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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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