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作为一种规则文化,始终有一个自身的弱点。举一个很形象的说法,可以在我们的头脑里画两个圆圈,一个圆圈里面有一个“十”字,另一个圆圈里面有一个“井”字。中国人有一种形象思维,愿意把法治俗称为法网。圆圈里面有“十”字的那张网通常令我们不满意,按照《汉书·刑法志》里的说法:“法网疏阔,网漏吞舟之鱼”,批评的就是刘邦在西汉初年的“约法三章”,认为一个正常社会的法律不能那样简陋。我们更倾向于圆圈里面有个“井”字的网,觉得这更像一张网。但是,我们必须面对这样一个问题,有“十”字的网有四个漏洞,有“井”字的网则有九个漏洞。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有一个立法追求上的惯性思维,我们总在责怪这个社会,说我们法治不完善。法治不完善是个很复杂的社会问题,可是我们往往把它庸俗化为好像就是立法不够,这样一种逻辑是很危险的,这个圆圈里要画得多密呢?所以,俗话其实更深刻,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面对一个新制度产生之时,一定要衡量成本效益。还是回到那张法网,经验告诉我们,捕鱼的人都是用渔网来捕鱼,却从来没听说过哪里的渔民是用塑料袋打鱼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赵晓耕 有的人讲文化自信只讲传统文化自信,只是鼓吹传统文化有多大价值,有的人则认为传统文化就是不利于中国实现现代化的文化基础,有的人干脆将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对立起来,认为正是革命文化与社会主义文化摧毁了中国文化自信的基础。这些观点或观念的出现,说明我们对三类文化本身的统一性、融合性、内在关联性的说明是不够的。应该讲清楚,革命、改革、斗争等并不是要摒弃一切传统,反而是对传统文化的创新性继承。不能认为中国文化就是传统文化,中国文化实际上是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文化的统一体,当代形式是社会主义文化,这种当代形式本身就有优秀传统文化的根基。社会主义文化之所以在中国扎根是因为其本身与优秀传统文化有天然的对接之处。只有坚持三者之间的统一,才能解决文化的传统与现代关系、传统的现代化转化的问题。 ——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员陈培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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