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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宁波分公司工作人员为市民演示食责险食品安全检测。(金鹭 摄) |
今年上半年,宁波保险业积极探索具有宁波特色的保险发展之路,加快宁波保险创新试验区建设,坚持强监管、防风险、治乱象和补短板并举,服务实体经济,助力脱贫、保障民生,充分发挥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的功能作用—— 见习记者 金鹭 保险市场运行平稳结构优化 上半年,宁波保险市场呈现稳中有进态势,业务结构更趋优化。统计数据显示,宁波保险共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81.85亿元,同比增长20.74%。其中,财产险机构实现保费71.25亿元,增长8.78%,人身险机构实现保费110.60亿元,增长29.95%,高于全国4个百分点,增速居全国第11位。 坚持“保险业姓保”,业务结构更加优化。从财产险公司业务看,非车保费收入25.08亿元,占比35.2%,高出全国和浙江(除宁波)3.3和8.5个百分点。保证保险、货运险、农业保险和信用保险等非车险业务快速增长,增速分别为217.9%、33.4%、29.0%和25.9%。从人身险公司业务来看,意外险、健康险、普通寿险等保障型产品保费同比增长31.9%,增速高出全国6个百分点。 财产险市场秩序整顿成效显现,综合费用率(反映销售和管理等费用投入水平)同比下降2.4个百分点,在综合经营成本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情况下,综合赔付率(反映赔付支出占保费收入比重)高出全国2.9个百分点,保险消费者有更强“获得感”。 保险业服务能力持续增强。上半年,保险业提供风险保障金额9.46万亿元,同比增长57.4%。保险业赔付支出58.67亿元,缴纳各项税费5.06亿元,引进保险资金136.7亿元,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从保障和赔付具体情况来看,财产险公司提供风险保障金额6.69万亿元,同比增长41.7%;人身险公司提供风险保障金额2.78万亿元,同比增长115%。保障额度居前5位的险种分别是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机动车险、企业财产保险、责任险。赔付方面,财产险公司赔付支出39.79亿元,人身险公司赔付支出18.87亿元。赔付额居前5位的险种分别是机动车险、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信用保险。 保险创新试验区建设大胆创新 自去年6月宁波获批成为全国首个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以来,宁波保险业主动对接国家和地方重大发展战略,扎实深入推进试验区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上半年,我市保险业创新驱动效应初步显现,一批新的“宁波经验”和“宁波解法”涌现。在巩固深化原有99个保险创新项目基础上,今年新推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企业新型安全责任险、镇海区重特大疾病保险、困境儿童综合救助保险等15项创新项目,总保险金额达173.6亿元。 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已累计提供贷款超过150亿元,为1.5万余家次小额借款人提供了有效的资金支持。推进保险助力“中国制造2025”试点向纵深发展,建立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在全国率先开展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试点。加快险资运用,今年上半年新引进保险资金136.7亿元,涵盖各地棚户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支农支小等多个项目。 参与社会治理方面,责任险加大在安全生产、医疗卫生、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密切关系公众利益领域的风险保障。公共食责险实现全市覆盖,重点为农村集体聚餐、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养老机构提供保障;安全生产责任险承保范围扩大至一般工商贸企业,并引入安全生产教育、企业风险检查等一系列风险防控服务,体现“保险+服务”精神。 助推民生保障方面,我市保险业持续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提高农业补贴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新推出樱桃、甲鱼、土鸡、鸡蛋价格或气象指数保险等,有效提升了支农惠农水平。首个重特大疾病保障工程、低收入户医疗保险、困境儿童综合救助保险相继落地,为困难群体撑起“保护伞”。 防患未然构筑风险防线 上半年,宁波保监局紧密结合监管工作实际,防患于未然,加强风险排查和监测,辖区内没有发生一起重大风险和群体性事件。 保监局先后派出20个检查组,投入检查人力695人,对20家次市级保险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倒逼保险机构提高服务水平;结合日常投诉处理情况,对5起消费者投诉案件开展调查;开展了以中介经营合规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等为重点的现场检查;依法对7家次保险(中介)机构及10名保险从业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其中,撤销任职资格1人次,警告3家次机构、10人次,累计罚款217.5万元,罚款金额为历史同期之最。 在风险预警方面,保监局积极构建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的防控体系。修订保险机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增加保险市场风险类别、市场违规乱象以及保险服务状况等方面指标,形成了一个覆盖面广、重点突出的风险预警新体系。强化风险动态检测,建立万能险结算利率、销售量、给付量等检测指标,开展对中短存续期产品月度监测,严密防控风险。充分运用非现场监测结果,将市场异动、市场反映集中、业务激进、风险指标偏离行业过高等情况作为现场检查对象筛选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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