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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0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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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参虽好并非人人适宜

市场监管部门:市民应留意用量及适宜人群

    本报讯(记者殷聪 通讯员贺凌霞)近日,消费者景先生向鄞州区市场监管局咸祥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反映,称其在某商店购买的一瓶“瑞渡”牌人参酒的标签上未标明相关提示信息,担心食用过量。

    该所执法人员接到消费者反映后,对该商店售卖的人参酒进行了查验。结果显示,该人参酒的标签并未标示食用限量。执法人员告诉笔者,该人参酒未标示食用限量,不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目前,该所已依法对该商店予以处罚。

    据介绍,卫生部2012年将人工种植人参列入新资源食品后,同时规定,人工种植人参的食用量每天不应超过3克,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4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人工种植人参。

    该所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人参虽好,但并非人人适宜,消费者食用应有度。消费者应留意产品的标签、标示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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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