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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0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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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的治本之道

    李太牧

    海曙区石碶街道轻纺城附近一堆一人高的建筑垃圾堆放半年多无人问津,经调查,一个重要因素在于建筑垃圾无处可去。目前宁波各区县(市)都设有建筑垃圾临时中转点,但很多建筑垃圾进来顺畅,出去遭遇“肠梗阻”,只能堆积成山,时间一长,顶上倒上淤泥,再种几棵树,就完事了(8月8日《现代金报》)。

    建筑垃圾化身绿色的小山,貌似很环保,其实糟得很。因为这种处理方式会造成周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严重污染。更令人忧心的是,这样操作其实让“中转点”变成了“填埋场”。去年,宁波主城区产生建筑垃圾约4000万吨,如果都用填埋方式处理,需要多少土地?又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多大危害?由此我想,能不能换一种思路,比如通过资源化利用,将建筑垃圾变废为宝?

    如果说生活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那建筑垃圾更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早在201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十二五”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规划》就提出,要促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积极推进地级以上城市全面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2015年底,商务部一份调研报告指出,我国每年建筑垃圾的排放总量约为35亿吨,未经任何处理直接填埋的建筑垃圾约占总量的98%,轻度分拣出废金属、废混凝土的约占2%,资源化利用率不足1%,而发达国家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在98%以上。

    就国内而言,河南许昌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上走在了全国前列。为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许昌市专门制定了地方法规。在多项补贴以及政策支持下,看似毫无用处的建筑垃圾在许昌被“点石成金”,每年创造产值超过1000万元。10年来,许昌市消化了4000多万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通过“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特许经营、循环利用”的方式,探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之路。

    宁波有垃圾处理企业吗?有,但不多。镇海区浙江星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就是一家利用流水线作业将建筑垃圾变废为宝的新型环保企业,只不过是一家无资质的企业。根据《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申请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资格许可,应当具有20台10吨以上运输车辆及相应的驾驶人员和专用停车场,运输车辆具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营运证件。但“星益环保”不具备这一条,因而遇到很多障碍,老是“吃不饱”。

    对相关企业资质要求门槛太高,不利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笔者以为,宁波市相关规定太苛刻,有必要修改,要向许昌学习。为吸引更多的企业投身这个行业,政府应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确保财政补贴、土地优惠、税收优惠等政策惠及企业,减轻企业的运营成本,保证企业有适度的盈利能力,以推进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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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