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经济新闻·文体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7年08月11日 星期五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警惕“高息保险”藏陷阱

    见习记者 金鹭

    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在保险领域时有发生。对普通消费者而言,日常生活中如何正确辨别保险业务与非法集资行为?笔者就此采访了宁波保监局相关负责人。

    据介绍,保险领域的非法集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承诺高额回报。涉案人往往对客户承诺远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利息,采取先支付利息、到期支付本金或继续滚存的方式进行集资;假借保险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涉案人虚构保险理财产品,假借办理“团体年金保险”的名义,或者以投资项目急需资金为由进行集资;代销第三方理财产品引发非法集资案件风险凸显。这类案件并不是由保险从业人员主导的,一旦案发,发行第三方理财产品的机构和主犯往往人去楼空;更有涉案人以伪造的单证、私刻的公司印章为工具,出具假保单或者所谓的投资理财协议,以自购的收据或者公司作废的收据代替发票,骗取资金;不法分子利用职务便利诱骗。涉案人往往利用职务便利以保险公司员工或销售人员的身份取得当事人的信任,掩饰其非法集资的行为,从而骗取资金。

    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损失如何承担?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在取缔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公众该如何识别和防范保险领域的非法集资行为?在保险消费过程中力争做到“两查两配合”,即“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缴费,配合做好回访”。“查产品”就是买保险时通过网上(中国保监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及保险公司网站)查证或者致电保险公司客服人员等方式核实所购买保险产品的真假,不要相信“高息保险”,也不要受“先返息”之类的诱惑。“查单证”,就是缴费后要求销售人员及时提供正式保单和保费发票,并认真鉴别保险单证的真伪:真保单上有保险公司印章且为电脑打印,不应有人为改动、手写的地方。“配合做好缴费”就是消费者所缴保费超过1000元时,应选择银行转账方式或者到保险公司营业场所缴纳,不要随意将现金交给公司人员。“配合做好回访”就是在购买1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后,积极配合公司回访。如果购买上述保险产品未接到回访,或者发现从业人员存在非法集资嫌疑的,可以通过网络、电话、信件等方式向保险监管部门举报反映。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