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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发 |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倡导集体主义并不矛盾 陈先达在《北京日报》刊文指出:有人说,既要发展市场经济,允许私人经营和个体经营,又在价值导向上大力宣传集体主义、宣传奉献,岂不是自相矛盾吗?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它们不是毫无关系的“两张皮”。我们之所以提倡集体主义、无私奉献,是因为我们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因此,尽管在经济领域中按经济规律办事,但在意识形态中却应提倡比现实更高的东西,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因此,集体主义作为一种精神应该提倡,作为一种价值导向、目标、理想,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可以结合的。否则,我们的市场经济者都是一群见利忘义唯利是图之辈,这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肯定是搞不好的。在混乱的道德环境下,不可能有成熟有序的市场经济。 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在哪里 王志刚、董贵成在《光明日报》刊文指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这就明确要求我们切实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在经济规律和资本逻辑的作用下,人的本质力量和人的主观能动性可能会产生一定扭曲,这种扭曲依靠市场的力量难以得到还原,要彻底解决这种现象,就必须坚持依靠党的领导,通过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 制度设计应注重系统性和协调性 秦德君在《深圳特区报》刊文指出:制度设计是根据治理实际需求的制度供给行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全面深化改革以来,我国制度领域有很高的出产量,但制度行为的系统性、协调性仍需完善。之所以要重视制度行为的系统性、协调性,因为我们生活在“系统”之中,任何社会问题都发生在“系统”之中。社会是由“系统”组成和分割的,任何规制要解决的问题都是社会系统中的问题,无论金融、产业、就业、低保、生态问题,无论宏观方面还是微观方面,都如此。很少有真正“孤立”、“独个”的问题。“问题域”、“问题群”或问题的复杂关联性,是变革社会中社会问题的新特点。制度设计不仅要有针对性,还要有系统、协调性,才会有效率。国家和地方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一定程度上是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系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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