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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9月0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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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中心城区暗访发现

“闯红灯、横穿马路”现象仍较严重

    本报讯(记者王晓峰)昨前两天,记者暗访了宁波各大路口,观察市民过马路情况,发现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现象仍较为严重。

    暗访中,记者沿着宁南南路向北前行,沿途观察市民过马路情况。在宁南北路与金家一路路口,记者看到了一名闯红灯的男子,他全然不顾正在行驶的车辆,悠然地向路对面走去。疾行的车辆不得不“礼让”,有他做榜样,其他几名原本等候着的市民也紧跟而去。

    类似的情景在接下来的路程中频频出现。在灵桥西路口,同样是一群人在等绿灯亮起,但总有人看到车少就会开坏头闯红灯,进而一群人跟着闯红灯。在鄞州人民医院附近的路口,一名闯红灯的年轻女子告诉记者:“我也知道闯红灯不好,不过天气这么热,人晒得难受,能早点过去最好……”除此以外,行人横穿马路的也有不少。在市第六医院旁边的福明路上,常有来往医院的市民为图方便,在没有隔离栏的路段直接横穿马路,而斑马线就在不远处。

    闯红灯是延续多年的陋习,是漠视安全和规则的表现。对于闯红灯的行人,平时你问他闯红灯的危害,他心里明镜似的,也能说得头头是道。可是,一站到马路边,就把一切抛到了九霄云外,只图方便快捷,久而久之,习惯成自然。在暗访中记者发现,只要是闯红灯的行人,理由总是特别多:“天气因素”“赶时间”“没注意”“别人先闯,跟着走”……显然,闯红灯的行人也知道自己是不对的,但总需要找些理由来遮羞。

    行人闯红灯“久治不愈”的根本原因,还在于现行交通法律法规的处罚不能让闯红灯者有“疼”的感觉。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行人闯红灯,即便被交警抓了现行,只要态度诚恳,主动认错,一般是口头教育,即便罚款,也只能控制在五元到五十元之间。如今,大多数行人闯不闯红灯,靠的是道德约束,而不是法律的威严。

    当然,在法律不够完善的时候,通过科技手段来“帮助”那些闯红灯者守规矩,不失为一种好办法。据了解,目前全国多地启用人脸识别系统来曝光闯红灯的行人。而我市也将于本月启用类似的高科技抓拍系统,在中山路上进行试点,曝光个别人,警示一大片。此外,“武汉经验”非常值得借鉴学习,其启用了一款被网民称为“防闯灯神器”的设备——“行人过街智能阻拦器”。它外形如同一个巨大门框,顶部设液晶屏,滚动播放提醒语。当红灯亮起时,红色警示带匀速下降,阻挡行人“闯红灯”,同时两侧语音提示系统发出警报:“红灯亮了,禁止行人闯红灯”;当绿灯亮时,红色警示带快速上升,同时发出提示:“绿灯亮了,行人请小心过马路,注意交通安全。”当地交管部门表示,设备运行两个月来效果明显,路口的行人遵章率超过了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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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