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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9月0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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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大厅服务质量与诚信记录挂钩值得推广

    马涤明

    近日,贵州省政府印发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其中规定,未按公开承诺内容履职的行为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一旦发现有未按照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布的办事指南开展政务服务的行为,将按照失信行为要求其对具体失信情况书面说明原因并限期加以整改,对造成政务失信行为的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9月4日贵州省政府网)。

    政务办事大厅是否按办事指南开展服务与诚信记录挂钩,此举很有意义。首先,从诚信概念上说,公开承诺的内容不能兑现,属于失信。那么,将不按服务指南承诺办事的行为纳入失信记录,合情合理。其次,在政府诚信问题上,对社会公众来说,面向公众的窗口单位是最敏感之处。如果政府在政务诚信建设上没少讲、没少承诺,相关制度建设方面也没少努力,但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稍有差池”,政府的承诺就会被群众感觉为“失信”。事实上,政府诚信就是由政府所有部门、所有工作人员的具体行为所体现的,每个部门、每位公务人员可谓责任重大。

    诚信政府是构筑诚信社会的基石,政府应做诚信社会建设的“带头大哥”,这既是社会共识,也是各级政府经常强调的问题。但不管是构筑基石,还是起带头作用,政府部门都有必要先对自己“动刀”。贵州省从政务办事大厅这种社会公众比较敏感的地方入手,在办事指南能否被有效执行这个“痛点”上着力,比较务实,于公众来说,能够获得具体看得见的感受。这对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打造服务型政府,显然是不错的推手。

    但在促进政务诚信建设上,这种制度目前来说还只能看到理论上的意义,能否有效执行,不按办事指南兑现承诺的部门和人员能否真的被纳入失信名单、追究失信责任,至少需要两个前提:一是认真有效的监管,二是社会监督。后者或更重要。这需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更需要政府部门将群众投诉举报情况、监管部门的受理处理情况、未兑现承诺的部门和工作人员是否纳入失信记录乃至“黑名单”的情况,一一向社会公开。若缺少这一环,即便政府部门内部依法依规问责失信人员,但信息不透明,也易引发群众质疑。更何况,缺少公开监督的监管,很容易导致内部自说自话的现象。

    公民个人信用档案若有不良记录,很多社会活动会受到影响,被纳入“黑名单”之后则几乎寸步难行。公务人员政务信用档案,也应具有相应功能。公务人员因履职问题被纳入失信记录、列入“黑名单”,若只是影响其各类荣誉评选资格,失信成本范畴未免太狭窄。按理说,失信不是小问题,其升职晋级乃至职业饭碗,也应挂钩。尽管如此,贵州省政府窗口单位服务质量与诚信考核挂钩,仍是一个值得推广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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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