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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9月1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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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要乱瞪“大眼”了

    真是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没想到滥用远光灯危害这么大。司机朋友们,为了他人的安全,也为了你自己和家人的安全,夜间开车得注意了,切不可再乱瞪“大眼”了。

    宁波是个文明城市,经过多年的文明熏陶,市民文明素质相对较高。在滥用远光灯问题上,除了极少数人为了炫耀自己车的档次开着“高人一等”的大灯和被其他车晃了眼而“还以颜色”的明知故犯者外,我们相信绝大多数人是无意识的“滥用”。他们或误打了远光灯,或根本就不知道远光灯怎么用,以为灯越亮越好。

    既然滥用远光灯如此之多,又这么遭人恨,有关部门就应该引起重视。特别是在新驾驶员培训时要上好“第一课”,让规范使用灯光入脑入心。平时要加强宣传,使更多的人养成合理使用远光灯的习惯。而对于明知故犯滥用远光灯者,唯有严查严罚(宁波市是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让他们“长记性”。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们开车再也不能乱瞪“大眼”了。

    (李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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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