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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9月1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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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远光灯:遭恨指数第一的交通陋习

滥用远光灯的车辆被交警拦下。(王晓峰 孙勇 摄)

    滥用远光灯:遭恨指数第一的交通陋习

    本报记者 王晓峰 海曙记者站 孙 勇 通讯员 石奇峰

    每次,只要有关交通陋习的调查活动,“滥用远光灯”总是榜上有名。今年省内的一项调查表明,“滥用远光灯”名列十大交通陋习的榜首。鄞州也做过一个调查,“滥用远光灯”是最遭人恨的交通陋习。夜间滥用远光灯,不仅会导致对向来车驾驶员瞬间致盲,就连普通出行者也会被连累,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今年7月1日,《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公民应当遵守交通文明行为规范,不得违反规定使用远光灯。”

    滥用远光灯始终未能根治

    今年8月24日晚上8时,海曙交警在中山西路与环城西路路口整治滥用远光灯违法行为。记者在现场看到一辆“滥用远光灯”的车被交警拦下,问及原因,对方说,“开始我是用近光灯的,后来不小心碰到了,就变成远光灯了,自己也不知道。”没过多久,又有一辆车被拦下,这次是一辆共享汽车。驾驶员告诉交警,自己是误用了远光灯,因为这车是租来的,她对车况不熟悉,平时是不会有这种事的。

    之后,陆续有“滥用远光灯”的车辆被查处,理由也是五花八门:“我是新手,不知道哪个是近光灯,哪个是远光灯。”“这是我刚买的二手车,我不知道它车灯改过,没想到这么亮。”“我不乱用远光灯的,只是刚从小区出来,比较暗,开了后忘记关了。”“我视力不好,不开远光灯看不大清楚;开远光灯是担心行人乱穿马路。”

    其实,从现场查处情况看,很多人知道滥用远光灯是不道德的,所以对于交警的处罚无话可说。但总有个别人要“胡搅蛮缠”一番。今年7月中旬,同样是这个地点,海曙交警也整治过“滥用远光灯”违法行为。其中有一名被查的驾驶员还不服气,认为自己误开的远光灯“杀伤力”被夸大了。后来,交警让他站到离自家车约5米远的地方盯着灯光看,不到10秒,他就“求饶”了。

    虽然交警部门执法不断,但滥用远光灯的陋习始终未能根治。据悉,仅今年以来,我市交警部门就查处滥用远光灯违法行为7000起。

    远光灯滥用有多种因素

    滥用远光灯是哪些人呢?从交警现场查处情况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人。

    第一类是因为无知。这类驾驶员大多没有意识到自己开着远光灯,并且压根分不清近光、远光和雾灯的区别。这类人以新手驾驶员居多,驾校教练没教过、车况不熟悉是主因。而这类人也很好识别,通常情况下他们的车辆前后雾灯也都一起亮着。

    第二类就是无徳型。他们明知自己开的是远光灯,明知对面的司机会被自己晃花眼,但依旧我行我素。对于这类恶意滥用远光灯的驾驶员,就只有依靠法律来“帮助”他们改变陋习了。

    除了这两类人外,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况——车灯改装。有些经过改装的车灯,其近光灯亮度超过正常车辆的远光灯,比如大家常见的氙气大灯。“有些车主对于车灯改装一知半解,单纯追求亮度,反而落了下层。”在8月24日晚上的整治行动中,海曙交警特意请来了一名姓李的汽修店师傅协助执法,查处那些车灯改装不当的车辆。

    李师傅说,现在有不少车辆因为车灯老化,在车辆年检时过不了关,因为法律对于灯光亮度有最低要求,但对最高亮度没有限制。所以不少车主在前往汽修店修理车灯时,往往会觉得越亮越好,夜间能看得更清楚。比如,宝马、奥迪这类豪车,其原厂车灯为4300K(色温),而改装后的车灯高达5000K至6000K,甚至上万K。李师傅说,事实上4300K的车灯较为合适,对驾驶人以及他人都有好处。超过这个标准的车灯,别人被亮瞎眼不说,下雨天自己看过去也是白茫茫一片,行车反而危险。

    此外,有些车主在改装车灯时为了省成本,不考虑他人感受,没有安装透镜,因为装个氙气大灯三四百元就够了,而一套透镜要3500元。“氙气大灯射出来的光是发散的,会造成刺眼的效果,而安装透镜后,情况就会好很多。”李师傅说,这些因素都导致了“远光灯”泛滥。

    不能轻视滥用远光灯的危害

    对于滥用远光灯的行为,市民可谓恨之入骨。在2017年“全国最需要整治的十类交通陋习”评选中,驾驶员违规使用远光灯排名第一。

    “云南会泽县两个驾驶员因为开着远光灯上路,被刺眼后双方一言不合约架,一方竟然动刀将另一方捅伤。截至8月22日,已有多名犯罪嫌疑人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去年陕西也发生过‘两车互开远光灯碾死路人’的交通事故。”交警说,滥用远光灯后果极其严重,除了会让对向来车驾驶员瞬间致盲外,还会让前车驾驶员看不清后方来车。如果这时要并线或转弯,无法准确判断双方距离,容易发生事故。

    为了验证滥用远光灯的危害,交警曾经在一条没有路灯且笔直的道路上进行过一组实验。根据实验安排,实验人员站在实验车前30米处,实验车开着远光灯,在远光灯的照射下,实验人员完全无法看清实验车周边的情况,即使车旁站着一个人也完全看不到。当远光灯关闭时,司机恢复视觉需要两秒左右的时间,而在这一两秒里,如司机驾车以每小时80公里的车速前行,等于闭着眼睛行驶了百米左右,在不能观察路况的情况下,极易引发后果严重的交通事故。

    这并非危言耸听。有数据显示,60%的重大交通死亡事故发生在夜间,而30%至40%的夜间车祸缘于滥用远光灯,而且这一数值呈不断上升趋势。因为人眼在受到车灯强光刺激时,瞳孔由正常的5毫米至8毫米自动收缩为1毫米甚至更小,使进光量减少到原来的1/30,会车后由于瞳孔来不及回复,进光量骤减,出现类似夜盲的现象,众多交通事故就由此发生。

    交警告诉你怎么用远光灯

    远光灯怎么用有讲究。据海曙交警石警官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开启路灯及其他照明条件较好的道路上行车,不应开启远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外改用近光灯;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假如,在会车时遭遇远光灯,首先要做的是闪动大灯,提醒对方切换灯光。若对方依然没有关闭远光灯,那么要保持镇定,集中精神提前观察前方路况,适当将车速减慢,谨慎会车通过。同时,要学会转移视线,避开强光点。因为人的眼睛看到强光时瞳孔会瞬间缩小,重新恢复到可以看见昏暗光线中的物体则需要较长时间。所以在发现前方车辆开着远灯光的时候,要尽可能避开发光点,眼睛可以看前方道路右侧的边缘处,避免被晃眼的同时还可以看到一些道路的情况。如果前方是路口或路况复杂地段,就要靠边停车,待对向开启远光灯的车辆通过后再行驶,避免撞上行人或其他障碍物。

    多地尝试用科技当“哨兵”

    “机动车夜间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要处以罚款50元,记1分。”有交警告诉记者,目前对于滥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处罚过轻,无法起到足够的震慑作用。

    当然最为核心的问题还在于查处人力有限,而且查处滥用远光灯违法行为和查处酒驾不同,后者只要你喝酒上路了,酒精在体内会留存很长时间,仪器一测就知道;前者则必须抓现行。所以经常会出现这样的场景:看到前方有交警在“蹲守”,驾驶员立马会把远光灯切换成近光灯;有时被交警拦下,死不承认,反问有什么证据?

    不持久性整治,就难以遏制滥用远光灯违法行为。所以,随着“智慧交通”时代的到来,用科技手段来查处滥用远光灯性价比最佳。其一,高清监控已遍布我市,可以24小时当“哨兵”;其二,高清监控背后依靠大数据,查处效率高的同时对于路面及执法人员的安全有保障。

    现在,福州、重庆、深圳、三亚、海口、苏州等城市,已陆续启用了远光灯电子抓拍系统,有些城市甚至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推广安装。

    据悉,我市已引进了远光灯抓拍系统,并将于近期投入使用。其运用了视频检测技术,对道路车辆进行检测识别,具有车牌识别、远光灯检测、图片抓拍等功能。一旦系统发现违法车辆,会快速拍摄4张图片形成一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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