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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9月2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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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

余红艺作动员部署讲话

    本报讯(记者陈飞)昨前两天,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组赴鄞州、北仑开展《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红艺作动员部署讲话,胡谟敦参加检查,卞吉安作表态发言。

    《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于去年7月1日正式施行。此次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条例执行情况检查,是今年人大监督工作“重头戏”之一,也是对这项法规实施情况的一次“回头看”。

    前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听取市环保局关于我市实施条例情况汇报,对执法检查作出部署。根据汇报,今年1至8月,我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4.8%,PM2.5平均浓度首次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

    接着,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先后来到鄞州区和北仑区检查,察看了住宅小区餐饮油烟治理、清洁能源推广、混凝土搅拌站和矿山扬尘治理以及企业废气治理等情况。在东方一品小区沿街餐饮店,检查组走进厨房,检查油烟排放装置,要求餐饮店关闭朝向小区内部的通风窗口,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在市公交汽车东站场站,检查组详细了解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公交车的比例、新能源车充电时间和续航里程,希望市公交总公司加快车辆更新,早日全面实现公交绿色化。在宁波新力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检查组走进全封闭的万吨级砂石堆场,体验降尘喷淋装置等除尘设施的效果。在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检查组察看喷漆废气处理流程,要求企业尽快提升改造涂装废气治理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余红艺强调,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实践,也是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对连续三届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监督的深化落实和重点跟进。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听取执法检查时提出的意见建议,像重视“治水”一样推进“治气”工作,依法办理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自觉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将群众的期盼变成美丽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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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