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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品字标“浙江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成立,“浙江制造”品牌再添动力。(资料图) |
9月为全国“质量月”活动,今年活动主题是“大力提升质量,建设质量强国”。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质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将质量提升工作又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品质浙货,行销天下”——这是世人对如今浙江产品的中肯评价。作为创新热土和经济大省、市场大省及民营经济先发省份的浙江,在质量立省强省上也走过探索前行之路。 桑士达 杨献国 姚升厚 一、“八八战略”为确立质量强省指引方向路径 “八八战略”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亲自为浙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谋篇布局的大手笔、大文章;“八八战略”聚焦的发挥优势、补齐短板两大关键,同样反映在质量问题上。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经济工作最早鲜明提出“既要GDP,又要绿色GDP”的重要理念;2005年,又作出“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坚定不移地走品牌发展之路,努力打造品牌大省”等重要指示。在“八八战略”指引下,省委、省政府清醒认识经济发展阶段和质量实际,坚持把质量工作和品牌建设摆到重要位置,响亮提出“向质量要资源,用质量保环境,靠质量实现全面发展”。2006年,浙江在全国率先提出建设“品牌大省”;2010年,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启动,注重质量、追求卓越的标杆企业如雨后春笋;2011年,制定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实施意见,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脱颖而出;2013年12月,省委、省政府提出打造“浙江制造”品牌的战略构想,在全国率先架构以“区域品牌、先进标准、市场认证、国际认同”为核轴的质量新体系;之后又将联动推进标准强省、质量强省、品牌强省建设和打造“浙江制造”品牌(简称“三强一制造”)纳入经济创新发展组合拳。省政府连续四年将“三强一制造”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列入十三五规划,一揽子政策举措有效构建起相辅相成、融合互促的质量建设完整体系和制度安排,率先走上标准引领、质量提升、品牌带动的转型升级之路。 1、以打造“浙江制造”品牌为抓手,深入推进质量建设。工业制造和产品品牌是质量、信誉、价值和核心竞争力的直接体现。我省创制的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是整体反映、综合体现浙江企业和产品形象的区域公共品牌,以“品”字图形为标识,以“高标准+严认证”为主要方法,对符合高标准、高质量要求的浙江企业和产品通过第三方认证,使一大批高端浙货共同形成市场与社会公认的高端区域公共品牌。今后,只要在市场上看到有“品”字标识的产品,就意味着看到了高品质的浙货。这种以“标准+认证”的做法,符合国际惯例、国际规则,是一条市场化推进品牌建设的新路子。特别是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中国质量大会精神,大力推进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11大工程的组织实施,积极实施宁波、湖州“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同时,积极鼓励自主品牌“走出去”,加快品牌国际化步伐,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注册国际商标、收购国际品牌。 2、以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加快建设新型“浙江标准”体系。为扎实推进我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专门成立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改革试点工作列入省委改革重点工作和省领导亲自领衔重大突破改革项目。2016年12月浙江获批建设全国首个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之后,我省进一步把握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导向,把标准化有力融入产业转型升级、生态资源环境、基本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全面实施“标准化+”行动计划;围绕“10+1”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完成纺织、服装产业和皮鞋等10个重点产品对标报告;地方标准结构进一步优化,目前共有地方标准647项,其中涉及公共服务及公共安全领域地方标准为225项,处在前列。 3、以质量提升行动推动浙江产业和服务质量整体跃升。为更好发挥质量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浙江省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已发布实施,为全国首个;由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协调,通过加强标准、质量、品牌、公共服务、质量技术基础、制度等“六大供给”,为质量提升提供强力支撑;并以深入实施八大万亿产业、十大传统产业和服务业、建筑业、生态环境及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工程等“六大工程”为抓手,推动各行各业质量实现整体跃升。 二、推进“三强一制造”建设中的创新举措和初步成效 以“八八战略”为统领,浙江着眼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补短板,以加快建设标准强省、质量强省、品牌强省为目标,以打造“浙江制造”为主要抓手,提质量、创品牌、树信誉、拓市场,将标准引领、质量提升、品牌带动贯穿于质量发展始终,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坚持标准引领。以高标准引领推动转型升级,以绿色标准体系建设支撑绿色发展。在标准定位上,突出“国内一流、国际先进”,即“国际上没有同类产品标准的,应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国际上有同类产品的,则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标准架构上,构建“好企业+好产品”的标准体系。“浙江制造”标准不同于以往标准只对产品指标作出要求,还在管理体系和社会责任等方面对企业提出追求卓越的通用要求,对企业给出提升方向。在标准设计上,将全生命周期理念引入到质量领域,特别是对产品售后质量承诺提出了更高要求,通过设置多年免费更换、关键零部件维修等方面的服务承诺指标,倒逼企业更加重视产品品质,提高消费者对“浙江制造”产品信心。同时,积极推动“浙江制造”标准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通过国际合作认证帮助企业获得国际市场认可,为浙江企业和产品走向国际国内市场提供“通行证”,以标准走出去带动产品、服务走出去,目前,全省已研制“浙江制造”标准234个,全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是坚持质量共治。质量建设是个系统工程,需要通力合作、齐抓同促。建立省质监局协同相关部门共推“浙江制造”品牌建设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大“浙江制造”品牌建设在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中的权重,激励各级政府更加重视质量工作。发挥社会协同作用,向全省55个行业协会简政放权,将部分政府质量管理职能中的审查权等委托、让渡给行业协会。成立了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促进会,把“浙江制造”培育产品的推荐权、标准的制订和发布权、认证的监督权、品牌的管理权,充分授权让渡给促进会,走市场化推进区域品牌建设之路。 三是坚持认证把关。走社会评价、市场认可的品牌发展之路,品字标“浙江制造”摒弃政府评定的做法,坚持让“消费者用脚投票”,通过引入权威性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品牌评价工作。为积极推动“浙江制造”走出国门,在国家认监委的支持下,我省吸纳美国UL、德国TüV等5家国际一流权威认证机构共同组建“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通过国际认证机构为“浙江制造”品牌背书,减少了出口技术风险和市场壁垒,直接打通了国际、国内两个市场。 四是坚持品牌培育。标准是基础、质量是根本、品牌是文化;品牌培育为先,才能实施品牌战略。明确职责定位,把工作重点从评定转到培育上。在筛选上,以八大万亿产业、十大传统产业和历史经典产业等为重点,分类找出每个行业的“第一”和“唯一”,梳理出一批“拳头”产品、优势产品、成长型产品,建立“浙江制造”培育梯队,制定重点培育清单,分批次实施精准培育。在培育上,对符合“浙江制造”标准的企业,推动其参与“浙江制造”认证,发挥其“领跑”作用,带动整个行业竞争力提升;对条件暂不具备的优势型、成长型企业,组织指导企业开展对标、达标活动。在改造上,构建1家省级和4家市级“浙江制造”品牌训练营,引导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加强全面质量管理,确保企业能够持续稳定地生产出高质量产品。 在“八八战略”指引下,省委、省政府始终把质量工作放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去推进,各项举措扎实,工作有声有色:2016年度国务院对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结果公布,我省继2015年后连续第二次被评为第一等次A级,这是国务院对浙江质量工作的全面肯定。我省作为目前唯一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省,为国家全面深化标准化改革探路。杭州、宁波和永康等5个城市被命名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8个市、县(市)正在创建,命名城市和创建城市总数位均居全国第一。同时,“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深化,“市场反溯”“百姓买样团”等监督方式改革走在前列、领跑全国。联动推进质量强省、标准强省、品牌强省建设,打造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的创新举措,成为“中国制造2025”在浙江生动实践的特色亮点。 三、对深入实施质量强国战略的政策建议 “十三五”时期是浙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转型发展的攻坚期。围绕质量建设,浙江正坚定不移地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对质量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新发展理念抓好“高标准引领、高质量支撑、高品质服务”,以此推动经济增长由高速向中高速转变,产业结构由中低端向中高端迈进;通过大力推进“三强一制造”建设,加快实现浙江制造向浙江创造转变、浙江速度向浙江质量转变、浙江产品向浙江品牌转变,确保我省率先迈入标准时代、质量时代和品牌时代。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进一步完善国家质量法律法规和执法体系建设。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的“三个转变”,确保我国加快迈向质量时代,提升质量标准品牌国际化水平,须建立起通行的法律支撑体系。从各地实践和先进国家及地区质量监管看,我国现行质量法律和制度体系还不健全完善,在质量发展与促进、质量守法与执法上尚有不少空白甚至盲点,质量法规中的一些条款显得滞后,建议在充分听取广大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基础上,加快制定《质量促进法》,通过奖励优秀企业、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实施全民质量教育、采取质量激励等促进措施,推动质量有效和优质供给;要强化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加大负面质量结果惩处力度,对害群之马绳之以法,决不姑息;通过建立企业黑名单、惩罚性巨额赔偿等制度,严打假冒伪劣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要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建立健全产品三包责任、产品召回、质量安全责任保险等制度,健全多元质量救济机制。同时,建议加快修订《招投标法》,现行的招投标仍适用“最低价中标”原则,导致劣胜优汰、降低产品质量水平;建立行业成本价格体系,严把市场准入关,健全市场出清机制和失信惩罚机制,有效防范“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向全社会释放鼓励创新、讲究品质、追求卓越的正能量信号。 2、切实加大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的力度。质量监管和商品检验,是产品到消费者中手中的“最后一厘米”。随着商品营销形式的不断变化,迫切需要各级质量行政部门进一步发挥职能、恪守职责、全面履职,老百姓期望以更多的手段加强行政执法和监管力度,尤须强化对农产品、食品、药品、饮品和电商、电器、房居和旅游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商品及服务的事前事中质量管理。 3、有效激活社会组织在质量监管中的功能和作用。进一步发挥市场第三方信用中介服务在推进质量建设上的作用。探索采用认证的方式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把以往由政府“自评”改为以第三方机构评价,建议选择、改造、完善一批行业协会,结合“放管服”改革,委托或者让渡掌握在部门手中但又行使不好的部门监管职权给行业协会;把行业协会打造成真正独立于政府和企业、有自主自律能力的“第三方”,使行业协会对企业的监管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落到实处、落在细处,逐步建立行业自律与监管的工作机制。例如,授权或委托有条件的行业协会开展质量监管与质量评价,支持其制定涵盖质量、诚信、违约责任等内容的联盟标准,推动行业内企业入盟履约,对违反联盟标准的企业,按照事先约定进行严厉惩罚。 4、重视和弘扬先进质量文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崇尚品质、诚信守德、公民满意”的市场质量文化,打造全社会关心质量、重视质量、提升质量的良好局面。在企业层面,要推动企业营造优秀的企业文化,只有源于企业自觉和内生的动力,才能从源头上解决质量问题;重视以员工为本的企业文化建设,关心一线员工,重视劳动力修复,让劳动者在充满关怀的劳动环境中,生产出优质上等的产品。在产业和社会层面,要积极弘扬精益求精、专业专注、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建立首席技师、首席工人带头人制度,广泛开展大工匠评选、职业技能竞赛和“两创”百业百匠等活动;加大对高技能和工匠人才的宣传力度,形成崇尚劳动、爱好钻研、尊重技能、争创“大国工匠”的社会氛围。 (作者为省政府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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