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包凌雁)自10月1日起,我市工业企业内部职工集体宿舍和食堂用水将全面执行居民生活水价。市发改委负责人表示,与省内其他城市相比,我市在执行企业优惠水价方面,继续保持领先地位,企业减负力度进一步加大。 近日,宁波市物价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业企业职工集体宿舍、食堂用水居民价格政策扩大企业受惠面的通知》(甬价管〔2017〕50号)。按照新的政策,工业企业向供水企业申请独立装表即可享受优惠水价,并且独立装表改造费用按相关工程定额决算的八折优惠收取。对月用水量在1000吨以下的工业企业,不要求必须向供水企业申请单独装表和内部管道改造,可直接按比例进行优惠:有食堂和宿舍的,按总用水量10%比例执行居民生活水价;对只有食堂没有宿舍或只有宿舍没有食堂的,按总用水量5%比例执行居民生活水价。 市物价局表示,与原先的政策相比,新政策通过实施分类管理,确保了优惠政策的精准落地。针对大企业优惠力度更大。新申请单独装表的大企业除享受优惠水价外,独立装表改造费用也实行八折优惠,一次投入即可长期享受居民水价。针对中小企业门槛更低、可操作性更强:中小企业无需向供水企业申请单独装表就可按比例享受优惠水价,不仅简化了手续,也为企业节省了几千元的安装费。“月用水量1000吨以上的企业之所以需要申请单独装表才能享受优惠水价,是因为月用水量在1000立方米以上用户属于我市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的管理对象。”市物价局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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