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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3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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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10月30日人民网报道:“对不qi,今天我zhuang shang一位弟弟……”日前,深圳一名7岁小学生骑单车撞倒3岁娃娃,因沟通不畅未作处理就各自回家。小学生妈妈下班知晓后,先是严厉批评儿子,再让他手写六份夹杂着拼音的道歉书,妈妈也补充道歉,在全小区张贴寻找被撞的孩子,最终成功找到并登门道歉。
点评:孩子的认知、行为能力有限,遇到事情往往难以正确处理,这时家长的态度与行为就有重要的导向作用。遇物而诲,择机而教,这位母亲给自己孩子上了一堂很好的人生课,而家风家教就是在这样的小事中逐步累积、建立的。小事不小,万万马虎不得。
@解绑智能手机:正确伦理价值观就该这样。
@天坛06:为正能量点赞。
据10月30日《南方都市报》报道:某研究中心对国内100家用户最常使用的旅游类平台的隐私政策进行了测评,发现合格的不到二成。一些平台甚至在隐私政策中写上“我们会出于商业目的把您的信息与他人分享或出售”等法律所明确禁止的条款。
点评:个人信息是一种重要资源,保护个人信息已成社会共识。对商家来说,拥有更多的个人信息意味着拥有了更大的受众市场,有利于精准营销。一些企业公然践踏法律损害消费者权益,既有利欲熏心的主观因素,也有监管疏漏的客观因素。对此,监管部门必须确保法规执行到位。
@也日瓦:这简直是挑衅。
@阜康:多查处几家,倒逼平台守规矩。
据10月30日《华商报》报道:多日来,西安市灞桥区的孟先生有点烦:坐出租车时不慎落下了装有驾照和几张银行卡的包,出租车司机多方寻找到他,但在归还物品时向他索要了200元。孟先生认为,司机主动归还乘客遗失物值得称赞,但要钱的行为实在不可取。孟先生因此投诉到行政主管部门。
点评:拾金不昧固然应该提倡与鼓励,但这位的哥“拾物索酬”也无可厚非,因为我国民法通则相关条款明文予以支持,只不过,缺乏量化标准、操作性不强,而这也是“归还遗失物该不该要报酬”“该要多少”之类争议的症结所在。
@付款单:这种事情太多了,法律规定再细怕也是难以全覆盖。
@芙兰朵露:归还东西也花了成本的,给报酬理所当然。

    本期主持 杨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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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