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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0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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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双十一”前提醒:

网购时莫陷“秒杀”陷阱

    本报讯(见习记者孙佳丽 通讯员孙怡)本周六将会迎来“双十一”网购狂欢节,“秒杀”、超低价、限量等促销活动接踵而至。市市场监管局根据2016年度“双十一”前后热线投诉情况,向消费者提出网络消费警示:抵制冲动消费,网购时莫陷“秒杀”陷阱。

    据分析,在售后服务类争议中,关于安装及退换货的争议排第一位,占了该类争议的一半。排在第二位的是质量争议,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收到商品后无法正常使用、涉嫌三无、没有3C认证等。此外,还有反映电商涉嫌搞虚假秒杀优惠、先提价后优惠或是未按标注价格出售等问题,以及反映电商广告涉嫌虚假宣传等。

    对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理性消费的同时,务必注意网店主体资格、防范夸大宣传、注意查验货物以及保留相关凭证。

    网购时要关注网店是否证照齐全,合法有效。比如,在天猫店购物时,可在店铺信息里查询网店的营业执照,留意该网店是否拥有工商红盾标志以及放心消费标志。

    “双十一”期间交易量巨大,店家和快递承担着不小的压力,容易忙中出错,消费者收到货物时要注意验收,查看外包装是否完好、货品是否无损、是否有缺件或发错货品等。特别要注意及时收货,若收货后对商品不满意,消费者也可以在商家承诺的期限内退换货。

    网购是非现场购物,因此保留交易相关信息和交易凭证尤为重要。因此,消费者要注意保存与商家的交易内容、聊天记录、商品规格、价格等信息页面,金额较大的商品应主动向商家索要发票。付款时最好使用正规的第三方支付渠道,发生消费争议时,可以据此向商家、交易平台交涉,必要时可以向职能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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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