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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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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疫部门提醒

酸奶等产品不允许“海淘”

    本报讯(记者俞永均 通讯员徐艳)今年“双十一”前后半个月,检验检疫部门截获邮寄自海外的酸奶、鲜奶等动物源性奶和奶制品26.24公斤。临近年底的“海淘”旺季,宁波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市民,跨境“海淘”时不要盲目购买酸奶、鲜奶等,因为这些商品禁止邮寄入境,避免发生“钱花了,货却收不到”的事情。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10月,宁波检验检疫局邮检办事处在邮路口岸截获来自世界各地的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189.76公斤。“这些奶制品主要来自法国、德国等欧洲国家,收件人多为年轻妈妈。”检验检疫工作人员说,由于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存在传播疫病风险,我国禁止携带、邮寄除奶粉以外的奶及奶制品入境。此外,水果、燕窝、鲍鱼、火腿、肉肠、种子种苗等产品也是禁止入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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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