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蛟川街道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某下属单位存在财务管理方面的苗头性问题,遂向其下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抄告单》,责令其7日内报送整改方案。伴随着蛟川街道基层廉洁工程的深入推进,这样的抄告回查力度越来越大。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坚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市委也下文要求深化基层廉洁工程建设。抄告回查制度,有效解决了部分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一岗双责’身份不清、业务指导和廉政建设不同步的问题。”蛟川街道相关负责人介绍,此举真正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压实到了基层、落实到了基层,有利于不断推进基层廉洁工程建设,营造政府清廉、干部勤廉、社会崇廉、政治清明的政治生态。 据悉,抄告回查制度涉及基层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落实、“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及廉洁教育等12项内容。街道党工委将根据日常检查、月度考核、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履职不力的党组织以提醒、整改及问责三种情形下发抄告单,并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查,逾期未完成或整改不力的将坚决予以问责。 据统计,今年以来蛟川街道党工委已发放此类抄告单16份,对1家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开展了诫勉谈话,3家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开展了廉政谈话。压实压紧了全面从严治党基层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有效加强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执纪监督力度,保证了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有效延伸。 (董小芳 石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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