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法院获评“全国文明单位”
近日,北仑法院获评“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北仑法院2001年开始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曾连续两年获评“人民满意好法院”,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法院”、“宁波市文明单位”、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全省优秀法院等称号,并荣立集体二等功、集体三等功各一次,连续四年被评为宁波市先进法院。
2012年该院在获评“浙江省文明单位”称号后,又开始创建全国文明单位。该院以“科技强院、业务立院、人才兴院、文化育院”为目标,以提高法官文明素质为核心,不断推进全院文明建设,树立了法院良好的社会形象。
(杨魁及 黄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