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版: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7年12月08日 星期五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数千元罚款恐难挡擅闯罗布泊的车轮

    何 勇

    日前,路虎中国“发现无止境”活动49人分乘16辆车擅自穿越罗布泊。6日晚,新疆罗布泊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通报,已对路虎中国和参与活动的相关人员分别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并按照上限予以处罚。路虎中国6日晚发出声明,表示接受调查结果和处罚决定,并诚挚道歉(12月7日澎湃新闻)。

    包括罗布泊在内的自然保护区,往往是珍稀动物栖息地,生态环境极其脆弱,经不起任何人为骚扰和破坏,法律对他们的保护也极为严格。

    《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因科学研究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应当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其中,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因教学科研目的,需要进入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从事非破坏性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活动的,应当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路虎中国无视法律法规和社会责任,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擅闯罗布泊,被处罚完全是咎由自取。

    近年来,不少汽车品牌经常以“挑战极限”或者赞助参与综艺节目的方式进行越野体验。在线路选择上,往往倾向于人迹罕至、道路崎岖的山区、沙漠,甚至是受法律保护的自然保护区。汽车厂家热衷于这种营销策略,直接原因无非就是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显示车辆的性能和品质,才能让消费者对汽车质量有信心。

    另一个很重要原因就是,汽车厂家组织车辆、人员擅闯包括罗布泊在内的自然保护区的违法成本太低,以至于对他们的违法营销行为根本起不到任何的约束和遏制作用。根据《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自然保护区造成破坏的,可以处以3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一次“路虎擅闯罗布泊”,虽然被罗布泊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给予顶格处罚,但也只是区区5000元而已。5000元的罚款,对售价少则几十万元、多则几百万元的豪车厂家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根本拦不住其擅闯自然保护区的车轮。

    笔者以为,应当吸取这起“路虎擅闯罗布泊”事件的教训,尽快修改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类似事件的违法成本。首先,提高罚款标准,顶格不能只是区区5000元罚款。其次,对于一群人闯入保护区的,不能按照一场活动一次性处罚,而应该按人头处罚,同时处罚组织者。再者,造成破坏的,除了罚款之外,还应承担修复责任,情节严重的,则追究刑事责任。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