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这是2008年以来该院连续三届获得此殊荣。 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每三年评选一次,它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为表彰地方检察机关在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以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窗口”形象而设立的最高荣誉。 近年来,宁波市检察院以争创“全国文明接待室”为抓手,积极探索信访防范机制,全面落实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着力化解涉检信访矛盾,推进控告申诉工作的全面发展,为构建“法治宁波”“平安宁波”作出积极贡献。 (吴国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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