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蒋健芳)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4家检察机关建立“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我市鄞州区检察院名列其中,成为浙江省唯一入选的检察机关。 据悉,近年来,鄞州区检察院一直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精准定位,积极、审慎、理性地寻找未检一体化工作的发力点、创新点和实践点,2010年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具有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2016年作为我市唯一试点单位试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以绿色司法、保护性司法为引领,在全国率先探索“检医合作”模式,初步形成了“一站式”办案特殊机制,先后获得“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对全省未检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浙江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及集体三等功等荣誉称号。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保护和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工作任重而道远。”鄞州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作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接下来,鄞州区检察院将通过设立新类型举报平台、构建多元化预防体系、筹集公益性救助基金等方式,进一步深入探索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机制,不断探索、开拓创新,努力走出未检工作发展的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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