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2月14日《法制日报》报道:成都龙湖晶蓝半岛小区的业主持身份证,即可在物业中心领到福利300元现金,福利资金来源为该小区4间公共商铺出租收入和电梯广告收入。据多位业主介绍,这并不是小区第一次发放福利,前年和去年均发放了价值300元的购物卡。 点评:物权法有规定,小区公共区域产生的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业委会有权决定收益的分配方式。小区给业主发福利,是在履行法定义务、维护业主权益。与之相比,许多小区的公共收益使用长期不透明、不规范,是否可以借鉴这个小区的做法? @这是索拉卡:别人家的业委会。 @冰蓝色气旋:别想了,许多小区连停车矛盾都解决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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