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国昌在《湖北日报》刊文指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并不等于延长义务教育,二者有显著区别。义务教育是国家立法、政府兜底、家庭尽责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它有普及、免费、强制三个特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是实现高中教育的普及,仅仅满足义务教育三大特点的第一个特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并不意味着就不要中考了,这是非常明确的。我们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应该有冷静的思考、准确的定位。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主要是为了什么呢?最基本的目标是要妥善解决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同时尽可能保证高中教育均衡发展。从长远来看,将高中阶段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可以说是我国未来义务教育发展的基本方向。但是,在未来数年内,继续普及高中教育的当务之急依然是巩固九年义务教育的已有成果,实现教育领域的精准扶贫,同时,还需继续完善职业教育体系,让中等职业教育产生魅力,能吸引更多的城乡孩子去主动就读、学有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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