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宁波海事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依法公开拍卖了被执行人宁波某航运公司所有的“恒海16”轮。经过333次竞价,最终以1202万元成交,15名船员的43.2万元工资款有了优先保障。 “恒海16”轮是由27名小股东出资购置,登记在宁波某航运公司名下的一艘散货船。2015年1月22日,该船在宁波海事局办理了抵押权登记,抵押人为宁波某航运公司,抵押权人为宁波某银行。由于各种原因,从去年初开始,该航运公司的资金正常运转出现问题。 去年9月,银行向海事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令该公司归还借款本金270万元及利息,同时确认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对“恒海16”轮在最高额400万元范围内享有抵押权。经调解,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但航运公司在签署协议后,并未履行付款义务,于是,银行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提出扣押“恒海16”轮的申请。 去年10月23日,海事法院依法对该轮实施扣押。航运公司同意先向15名船员支付1个月工资,船员先行办理离船手续,剩余的工资款由法院直接打入船员提供的本人银行账号。 据了解,去年,该院已帮助6批次共205名船员成功讨薪613余万元。 (王舜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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