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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09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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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撞上不拴绳的狗,也是遭遇一种“碰瓷”

    马涤明

    1月5日下午4点左右,在长春市二二八厂宿舍区内,一辆白色轿车在小区内行驶时,将一只从侧面窜出来的博美犬轧在车轮下,小狗不幸当场殒命。狗主人要求司机赔一万元,司机认为狗未拴绳,狗主人有过失在先。交警出现场后表示,如无法认定属于交通事故,双方可通过法院解决(1月8日《新文化报》)。

    住宅区内,车辆一般不会行驶太快,但即便低速行驶,忽然窜出条狗来,司机也很难及时避让或刹车。地方养狗条例中规定遛狗必须拴绳,就因为狗是动物,具有不可控性。长春这起事故中,狗主人不给狗拴绳,狗被汽车撞了却认为自己占全理,在我看来,是太不讲理了。

    记者调查发现,该小区养犬的人非常多,但记者看到的近10名遛狗的市民中,只有一人给狗系上了牵引绳。事实上,遛狗不拴绳的情况相当普遍,由此时常引发狗伤人、吓到孩子以及交通事故。媒体曾报道过宁波一位司机李师傅撞到一条突然窜出的狗后没有停车,被交警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而不少网友认为,撞了狗不停车不对,但驾车撞上乱跑的狗,纯属“躺着中枪”。今年10月5日,广西柳州一辆面包车意外轧死了一只未拴绳而冲上路的贵宾犬,狗主人要求司机赔偿5000元被拒,后狗主人接受赔偿500元,但司机需向小狗鞠躬道歉。像这样的情况,随便网搜一下能跳出很多。

    明知狗随时会乱跑乱窜,却不拴绳,出了事狗主人还浑身是理、认为责任在对方,一些养狗人士的逻辑很强大。而我认为,这无异于是另一种“碰瓷”:什么样的司机能躲得开突然窜出来的狗?特别是体型很小而速度飞快的小狗,对驾驶人来说更是防不胜防,甚至有时候已经撞上了还没反应过来呢。如果汽车撞上不拴绳的狗也要赔,否则狗主人就纠缠不休,而警察通常也是以息事宁人为原则,调解双方互让一步,结果是,只要撞上了就得赔,不管狗拴没拴绳,这车真没法开了。

    一位网名为“长春寻狗大队”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很多狗的意外死亡是因为主人没系牵引绳后被车撞击所致,至少占到80%”。并且,不给狗系牵引绳,不仅狗容易发生危险,司机在躲避的过程中,还可能对其他车辆、行人的安全造成更大的威胁。笔者认为,“不拴绳”现象之所以多,首先是一些养狗人的素质问题,其次是相关部门的管理、执法有毛病,比如有法不依、只收费不管理、面对涉狗纠纷总是“和稀泥”……无形中做大了一些养狗人的不合理权利,结果是,涉狗纠纷中常常是养狗人理直气壮,以至于少数养狗人动辄闹出极端事件。汽车时常被不拴绳乱窜的狗“碰瓷”,管理部门若总是以为,谁赔谁个千八百元的不算大事,而懒得深度介入,只怕是小事积多,离大事就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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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