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睿在《深圳特区报》刊文指出,在移动互联网终端兴起的新型商业“革命”浪潮中,信用取代了传统商业中的有形抵押物甚至货币,成为新经济形态中的重要推手。市场并非总是欣欣向荣,也并非时时按照理性的思路出牌,市场内在的逐利性意味着信用膨胀,失控状态下的市场崩溃威胁甚至反噬信用的伦理基础。更有甚者,当市场参与者集体助推信用膨胀与信用泛滥时,溃堤的则是整个行业乃至社会。2007年次贷危机爆发前后,穆迪、标准普尔、惠誉等享誉世界的国际信用评级机构对风险极高的证券化产品信用评级迅速从AAA调低至BBB以下,直接触发了市场的恐慌性抛售。这不但迅速刺破了集聚已久的市场泡沫,还直接导致投资者丧失了对其他信用评级产品的信任,连带抛售其他资产,金融市场进一步恶化。马克思的论断不幸言中:“在这种信用制度下一切东西……以至变为纯粹幻想的怪物一样。”套用罗兰夫人的说法,“信用,多少邪恶假汝之名而行之!”信用市场化特别是新经济形态发展下的有序发展,除了市场自身调节外,更需要坚实的制度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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