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周招社 2017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23964件,办结215265件,同比分别上升16.44%和14.29%,收、结案数量均首次突破20万件,其中市中院受理12167件,办结12420件。全市法院办案质效不断提升,主要指标继续保持全省前列。 一、忠诚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宽严相济惩治犯罪。新收一审刑事案件10509件,办结10479件,同比分别下降11.97%和13.38%,判处罪犯14886人。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犯罪案件95件,判处137人,审结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60件,涉案金额67.13亿元,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审结“百名红通人员”李世乔贪污案等职务犯罪案件72件,判处89人,并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形成法治反腐的强大震慑。准确把握法定、酌定从宽情节,对5283人判处缓刑。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全程阳光审理,严格依法减刑、假释1637人次,同比下降15.40%,坚决杜绝部分罪犯减刑快、服刑短的现象。 妥善处理民商纠纷。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113596件,审结111890件,同比分别上升12.24%和11.61%,调撤率和一审息诉率分别达到58.62%和95.24%。审结婚姻、继承等家事纠纷案件7440件,推行家事调查员、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审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12704件、劳动争议案件4471件,保障基本民生权益。审结买卖、借款、租赁、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案件76997件,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宁波知识产权法庭挂牌成立,集中管辖宁波、温州、绍兴、台州、舟山五市的部分知识产权案件,审结2452件,以专业化审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深入推进涉外商事审判精品战略,审结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330件,助力“一带一路”建设。 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435件,办结1456件,同比分别上升1.20%和6.20%。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标准,判决行政机关败诉233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645次,着力解决行政诉讼“告官不见官”的问题。推动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经协调后撤诉案件371件。办结行政非诉审查案件7308件,同比上升75.25%,其中专项清理国土积案5530件,最高法院主要领导予以高度肯定并要求推广宁波经验。与市法制办联合召开第九次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联席会议,连续第九年发布行政审判司法审查报告。 二、全力以赴,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全面加大执行力度。新收执行案件81920件,执结74823件,同比分别上升28.01%和22.99%,执行到位金额229.68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59.62%,同比上升18.72个百分点。开展“执行利剑”集中大会战和“互看互评互比”执行擂台赛,在全市法院营造决胜攻坚的强大声势。加强财产联动查控,累计冻结款项11.10亿元、查封房产12397处、扣押车辆256辆,进一步织密防范规避债务的法网。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将31404人次列入失信人员名单,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强化执行威慑,出台打击拒执行为的司法意见,司法拘留2348人次,追究刑事责任10人。 严格规范执行行为。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整治选择性执行、消极执行、乱执行等六类执行不规范行为。严格终本程序的适用标准,建立终本案件动态管理和“回头看”制度,终本率同比下降18.79个百分点,及时恢复执行10554件。完善“一人一案一账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开通执行案款到账通知服务,执行款平均发放天数降至42.28天。进一步完善司法评估拍卖机制,司法网拍率保持100%,委托评估拍卖平均天数较去年同期缩减33天。 优化创新执行模式。在全国首创并全面推行执行办事大厅,集中处理案件查询、联系法官、线索反映、信访接待等事项,向当事人提供集约化、一站式执行服务。推动全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初步实现执行管理、执行指挥和执行协调的“三统一”。依托宁波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与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宁波保监局共同探索建立司法援助保险机制,对部分“执行不能”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提供保险理赔,是全国首个司法援助保险项目。 三、主动作为,践行司法服务保障新使命 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在全市法院开展依法精准服务企业活动,走访企业和相关部门760余次,收集意见建议400余条,在司法办案中更加注重服务宁波经济发展,努力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统一,得到省市领导的批示肯定。稳妥推进“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审结破产案件46件,盘活土地、厂房等不动产价值128.59亿元,有力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参与全市整治恶意逃废债专项行动,向公安机关移送恶意逃废债线索48条,成功追回4.12亿元。妥善处理涉栎社机场三期工程、徐戎新村危旧房改造等案件,依法保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 努力拓宽便民利民途径。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大力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微信立案,“立案难”问题基本解决。在全市法院建成以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海曙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荣获全省首批“五星级示范诉讼服务中心”称号。构建常态化司法救助机制,与市政法委、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共同制定《宁波市司法救助实施细则》,为428名被害人和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652.72万元。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推动建立“政法综治牵头、各方积极参与、法院全力支持”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在市政法委牵头下建成全省首家诉讼(调解)服务中心,派驻法官调解团队,逐步完善与市司法局、市旅游局、市妇联等部门的诉调衔接机制,引入律师和公证员参与调解,全市法院诉前化解率达到13.44%,同比上升6.65个百分点。深化诉访分离改革,完善律师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机制,涉诉信访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四、改革创新,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成第二批员额法官遴选工作,同步建立员额法官动态管理、绩效考核和权益保障机制,目前全市共有员额法官668人,其中市中院101人。探索内设机构改革,组建以员额法官为主体的审判团队,一线办案力量得到进一步充实。落实司法责任制,明确各类司法人员权责,建立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机制,全市法院员额法官承办并签发案件133166件,占结案总数的61.86%,其中院、庭长办结41185件,同比提升81.71%。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构建全流程监控、全过程留痕的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审判权依法严格行使。 稳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化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推进庭审实质化。严格非法证据排除,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刑事案件非法证据排除实施指引》,严防冤错案件。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的律师辩护率达到99.15%,并在全国率先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探索建立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快速审理模式,实现轻微刑事案件的集中起诉、集中开庭和远程视频审理,基层法院一审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4.09%,平均用时仅10天。 加快推进“互联网+审判”改革。加快建设智能语音识别转录、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庭审网上直播等系统,全年网上公开直播庭审7062件次,是2016年的13.5倍。积极探索“移动互联网+审判”新模式,在全国首创“移动微法院”,依托微信小程序,打造覆盖立案、开庭、证据交换、调解、送达、执行等全流程的移动办案诉讼平台,让当事人可在“手机上打官司”,感受“指尖”诉讼的便利。中央电视台、人民法院报、浙江日报等媒体进行了广泛报道,最高法院主要领导予以批示肯定。“移动微法院”于去年10月在余姚法院率先试运行。目前,全市法院已全面推广应用“移动微法院”,并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首个试点单位。 五、夯实基础,打造过硬干部队伍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加强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领导干部思想政治专题教育、“打通中梗阻、提升执行力”专项活动以及每月一次的“夜学夜读”政治理论学习活动,不断提升“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开展“我们的精彩”等主题宣传活动,激发干警职业尊荣感,传递队伍正能量。一年来,全市法院34位个人、16个集体荣获省级以上荣誉。 强化司法能力建设。精心建立“一人一档”个性化档案,科学制定干警发展计划。拓展“上挂下派”等多岗位交流锻炼机制,为干警成长成才搭建平台。深化“走出去、请进来”教育培训模式,累计培训干警2324人次。注重理论调研,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案例105篇,其中26篇获全国性奖项。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以庭审、诉讼服务中心和人民法庭“三大窗口”为重点,开展4轮纪律作风专项督查,并完成对3家基层法院的司法巡查。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委托中国社科院开展司法透明度测评,以公开透明倒逼公正规范。探索构建“大监督”机制,从全市法院推选优秀法官组成非常设、专业化的审判监督组织,对重点案件开展评查,严防“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一年来,全市法院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审议意见,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行政诉讼法贯彻实施情况、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情况,配合开展法官履职评议,认真落实整改。诚恳接受市政协民主监督,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法院工作,虚心听取意见建议。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结抗诉、检察建议再审案件28件,其中改变原裁判结果25件。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民主权利,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7554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98.94%。 2018年,全市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入实施“名院战略”,努力打造一流业绩,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水平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宁波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在服务大局上有新担当。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保障全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助推宁波走在高质量发展前列。深化依法精准服务企业活动,积极服务“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建设,为将宁波打造成法治环境最优的开放强市作出应有贡献。 二是在公正司法上有新作为。不断健全严格公正司法的制度机制,大力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筑牢防范冤错案件的制度屏障。完善“大监督”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更加高效廉洁的司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 三是在司法为民上有新举措。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司法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积极探索便民利民新举措,推动完善“大调解”格局。健全“基本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广泛凝聚全社会合力,保持破解“执行难”的强劲势头。 四是在改革创新上有新突破。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同步完善各项综合配套措施。做大做强“宁波移动微法院”,发挥全国试点法院的优势,加大研发应用的深度、广度、力度,倾力打造“移动互联网+审判”的“宁波样板”,为全国法院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宁波经验”。 五是在队伍建设上有新成效。学深悟透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全面加强从严治院。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全面深化名院战略,在全市法院开展“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着力打造“名家辈出、名庭涌现、名案荟萃、名牌汇集”的一流名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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