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戎雪海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28个集体和24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推荐申报集体和个人一等功3个、二等功9个,涌现出省“最美公务员”陈永明等一批先进典型。 一、立足检察职能,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坚持把服务党委中心工作作为政治责任。制订出台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名城名都”“一带一路”建设、助力“剿劣战”专项行动以及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等一系列工作指导意见,始终坚持履职围绕中心,司法服务发展,监督维护公正。会同其他机关,圆满完成中央交办的重大专案办理任务,成功劝返并起诉第75号“百名红通人员”李世乔。 坚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扎实做好党的十九大、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重大活动维稳安保工作。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333人,提起公诉15988人,人均办理案件数量居全省全国前列。突出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涉枪涉爆、黑恶势力等严重犯罪。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依法妥善处理各类信访2115件,宁波市院、慈溪市院、江北区院分别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文明接待室”。 坚持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作为发力方向。依法起诉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922人;起诉保险诈骗、贷款诈骗等金融诈骗犯罪103人;起诉侵犯商标权、著作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6人。深化服务非公经济举措,全面建立检察官日常联系中小企业制度,5起案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精品案例,入选数量居全省第一。 二、聚焦主责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24件,纠正漏捕、漏诉73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16人,判处无期徒刑1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1061人,不起诉143人。会同市公安局联合发文,在全省率先实施向基层公安派出所派驻检察站点,派驻数量占全省62.2%,奉化区院“双轨派驻+巡回检察”工作模式被全省推广。 强化审判活动监督。提出刑事抗诉41件,法院已采纳34件,两项数据均列全省首位。加强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共依法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民事抗诉6件、再审检察建议6件、提请省院抗诉26件,法院再审后改变原裁判18件,办理虚假诉讼案件11起,一起合同纠纷提请抗诉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生效裁判结果监督优秀案例。对153件作不支持监督申请或终结审查决定的,耐心细致做好释法说理工作。 强化执行活动监督。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提出纠正意见51件次,督促收监50人,5个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定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突出强化民事执行监督,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9件,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检察建议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执行监督优秀案例。 三、践行公正司法,促进社会共治善治 更加注重司法办案质效提升。坚持少捕慎诉,对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1415人,不起诉1684人,审前羁押率、捕后判轻刑率、轻刑案件起诉率同比均明显下降。注重信息科技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建成使用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远程庭审、远程提讯和案件会商系统,率先在全省推行简易案件快办、复杂案件精办、敏感案件慎办工作机制,实现简易案件办理时间缩短一半。 更加注重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共对234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等决定,封存犯罪记录352人。注重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保护,鄞州区院在全国首创的“检医合作一站式”询问场所,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认为全国8家“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之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首次联合主办的全国未成年被害人保护与救助高级研修班在宁波召开,来自国内外的参会人员实地学习了我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经验。 更加注重回应人民群众期盼。联合有关部门部署开展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专项打击,共批准逮捕437人,同比增长36.6%,依法起诉679人,同比增长87.1%。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建议移送、监督立案51件215人。致力打造“一站式”网上网下服务平台,扎实推进十类十九项检务办事“最多跑一次”。 四、紧扣改革重点,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认真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任务。全市198名检察人员按要求顺利转隶至市、区县(市)两级监察委员会。设立专门办案组织,办结转隶前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31件,对10件由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审查起诉。 全面完成司法体制改革任务。完成第二批74名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建立“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办案责任制,配套制订检察官履职监督办法和检察人员分类绩效考核评价等多项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办案规定,一线办案力量得到充实和加强。实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完成内设机构改革,科学构建新型办案组织,两级院共精简内设机构33个,组建专业办案组277个。 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会同其他政法机关,先后就非法证据排除、庭前会议等出台实施意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证据裁判要求,强化诉前过滤,慈溪市院“诉前会议”工作机制在全省推广。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为律师主动推送程序性信息2783条,提供电子卷宗光盘1390张,江北区院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 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全市各基层检察院实现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全覆盖,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1件,其中涉及生态环境领域的10件建议,均在规定期限内得到行政机关回复并整改,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处置危险废物60余吨,复垦被毁坏耕地10亩,追缴污泥处置费100余万元。 五、坚持从严治检,打造过硬“甬检铁军” 突出抓好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坚持把创建学习型机关尤其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放在突出位置,市院连续第五年被评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进单位”。 推进全面从严治检。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把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要求细化、实化、常态化。面对“三重改革叠加”的形势,下大力气做好思想教育工作。自觉接受省院巡视组政治巡视并认真整改,按上级部署组织开展了对象山县院的巡察工作。 大力提升专业水平。全面实施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两个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开展刑事申诉业务竞赛等岗位练兵活动,举办培训110次,参训7081人次,先后有6人在全省检察机关业务竞赛中获评“业务标兵”等称号。 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按时保质办结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对市“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87条意见建议,梳理后制订6大项18条改进措施。配合做好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并根据反馈意见认真整改落实。主动向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全市共发布程序性案件信息21766件,重要案件信息192件,法律文书10972份,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1635批次。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市党代会和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工作部署,按照“勇当排头兵、建设一流院”的目标定位,以强化法律监督为主线,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为动力,以突出政治建设和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根本要求,扎实推进业务、队伍、信息化三个三年行动计划,以标杆姿态高水平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为“名城名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我们将以更加主动的作为服务发展。始终坚持检察履职与党委部署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司法为民举措,打好生态检察、海洋检察、金融检察、知识产权检察“组合拳”,深化服务非公经济,在服务保障“名城名都”建设,创建宁波“一带一路”建设综合试验区中主动担当、干出实绩,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新时代肩负新担当,我们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维护稳定。围绕更高水平的平安宁波建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高度重视群众关切,突出打击涉及传销、涉黑特别是农村涉黑等犯罪,着力解决网上虚假信息诈骗、倒卖个人信息等突出问题。积极参与防范化解经济、网络、安全领域各类风险,在依法履职中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新时代展现新作为,我们将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强化监督。牢牢把握宪法定位,聚焦主业、精准发力,全面加强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推进派驻基层公安派出所检察监督、重大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等工作。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加大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力度,促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新时代开创新局面,我们将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推进改革。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检察权运行内部监督机制,确保改革功效进一步释放。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以信息化引领检察工作现代化。进一步深化检务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举措,切实提高司法服务品质。 新时代确立新标准,我们将以更加严格的要求锻造铁军。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把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引向深入。突出专业化导向和实战化要求,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强兵活动,切实提高检察人员进入新时代适应新要求迎接新挑战的能力和水平,争做宁波铁军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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