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电(记者吴向正 通讯员郑怡)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我国网络餐饮呈现爆发式增长,越来越多的人尤其年轻人热衷于“叫外卖”,在享受美食和快捷的同时,又不免为食品安全问题担忧。 省人大代表、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宁波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徐虹十分关注这一民生问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向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合力提升我省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的建议》。 据徐虹代表分析,当前我国网络餐饮存在经营者责任意识弱、服务虚拟化、监管查处被动性等特点,由此带来“食品安全隐患多”这一问题:传统的实体监管模式面对海量的网络餐饮时,呈现不同程度的监管疲软。客观上,监管部门很难做到线上、线下全覆盖式的监督检查,在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产品标识、食品流通、送餐配送等环节也不能做到实时跟踪。因此网络餐饮服务中食品的采购、存储、制作、运送安全往往依赖于经营者的责任意识,一旦经营者唯利是图、投机取巧,食品安全领域就会“危机重重”。 为此,徐虹代表提出具体建议:强化各方责任,经营者、第三方平台要严格按照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履行各自职责,从源头保证食品安全。省级监管部门要及时出台上述规章的实施意见。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层层督导,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曝光、坚决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者和第三方平台。要推进“智慧监管”,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线上和线下双管齐下,对网络餐饮经营活动进行预警和实地核查。建立长效机制,研究建立经营者动态评价指标体系,通过网站、公众号、媒体等发布评价信息,由消费者、第三方平台共同参评。深化社会共治,加大食品安全的宣传和对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推广食品安全意外险,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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