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4版: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8年02月08日 星期四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辱骂游客的导游旅行社就该“一次性死亡”

    魏文彪

    近日,一名游客在丽江疑未购物而被导游斥为“铁公鸡”的视频引发网友关注。网传视频内容显示,该旅游团被安排到玉石店购物,因有游客未购物回到大巴上被导游训斥。视频中,一名女子对着大巴上的乘客大声训斥,“这是购物团,没说你们必须要买多少,你给我个件数,结果你们三个来到这里(是)铁公鸡,你叫我怎么跟旅行社交代”。2月6日,昆明市旅游委通报事件处理进展,拟对涉事旅行社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涉事导游作出吊销导游证的行政处罚,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2月7日人民网)。

    近些年来,类似游客因不购物遭到辱骂乃至殴打的事件时有发生,有的导游还将不参与购物的游客中途赶下车,或者让不购物的游客在雪地里挨冻“以示惩罚”,令相关游客的权益遭到严重侵犯。

    一些导游之所以敢肆意辱骂、殴打、粗暴对待游客,说到底是因为其行为难以得到有效监管,在其实施侵犯游客权益行为遭到举报后,管理部门对其实施的处罚不够严厉。这样一来,一些导游自然也就不惮于实施辱骂、殴打、粗暴对待游客的行为,严重侵犯游客的权益。

    根据《旅行社条例》规定,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有欺骗、胁迫旅游者购买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行为,对旅行社,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或者领队证。

    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拟对该事件中涉事旅行社作出吊销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涉事导游作出吊销导游证的行政处罚,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实际上是对涉事旅行社与导游按规定作出的顶格处理,也就是实行“一次性死亡”处罚。笔者认为,像这样对辱骂游客的导游及其旅行社实行“一次性死亡”处罚,大大提高了导游实施辱骂、殴打、粗暴对待游客行为的成本,也让对导游疏于管理的旅行社付出沉重的代价,有利于遏制导游辱骂、殴打、粗暴对待游客行为的发生。希望有更多地方效仿昆明的做法。当然,这么做是亡羊补牢,还应有更多未雨绸缪之举。比如,下架购物团产品,促使旅行社严格管理导游、与导游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等。只有通过综合治理,才能有效遏制包括导游辱骂、殴打、粗暴对待游客在内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使广大游客的权益依法得到切实维护。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