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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1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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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爱美之人“美”得安全

    陌上青

    根据国家七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的通知》以及浙江省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部署,自2017年7月起,宁波卫生监督部门开展了一场名为“蓝盾”的专项行动。截至12月30日,宁波卫生监督部门共检查医疗机构82家,累计立案10件;检查非医疗美容机构1651家,累计立案117件(2月11日《现代金报》)。

    非法医疗美容机构的存在,使求美者付出的不仅是金钱,更要承担健康风险。“蓝盾”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同时,我们还应看到背后存在的问题。

    如,政策滞后:现行的《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已不适应当前医疗美容行业的发展形势,“超声刀”美容、瘦脸针等新设备、新技术是否应纳入目录需要研究确定;再如部门之间缺乏联动:自“蓝盾”行动开展以来,宁波卫生监督部门“单打独斗”,这多少影响了行动的推进速度和力度;还有,打击力度不够大:监管部门对被查到的非法医疗美容机构大多是罚款了之,而且数目不大,起不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保障医疗美容行业健康发展,首先要求政策与时俱进。当前,行业内兴起类似“祛痘”“减肥”“文唇、文眉、文眼线”等项目,这些项目是否属于医疗美容活动,各方认知标准不一,需要修订有关政策,给出权威解释。其次是加强部门联动。在治理活动中,各部门在信息通报、案件会商、联合办案和联合督导等方面须加强沟通、协调。再次是创新工作方式。有必要将非法医疗美容等行为纳入政府考核,形成政府主导机制,卫生监督部门应要求美容医疗机构做到“四公示”(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美容项目、主诊医师公示),有条件的地区还可建立医疗美容监测哨点,搭建监测信息发送平台等。如此,才能让爱美之人“美”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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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