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中林 政务公开是今天的一个热门话题,其实在古代就有这样的做法。“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秦国宰相李斯明确提出了这样的主张。那时,在皇宫外张贴朝政信息,是最早的政务公开。它能让民众一定程度上了解朝廷的思路,也能方便听取民众的反馈和要求。 古代的政务公开,我们最熟悉的莫过于皇榜、诏书和诰令。这其中涉及的内容是多方面的,而关涉百姓切身利益的就是减轻和免除徭役赋税。此外,朝廷各部门都负有根据需要即时公开各自所管政务的职责,运作的方式一般也是“所属监司印给,榜要会处”。其中,民众最关心的自然是赋税的征收。在宋代,州县起征两税前,先出榜谕将有关规定详细布告于民。曾任县令的李元弼在他的《作邑自箴》中提到,这类榜谕不但要张贴在县署和紧要热闹处,还必须“小作印版,印给耆长,每村三两道”。 这方面做得最出色的,当属明代万历年间的顺天府宛平县知县沈榜。他曾经编纂了一本《宛署杂记》。书中,他把全县一年的例行财政开支都不厌其烦地罗列了出来,“太仆寺正堂、大门、二门、东西角门、土地祠、后宅门,大小门神、桃符各二十副,共价一两四钱三分二厘”。连太仆寺衙门有多少道门,大年初一要贴多少门神、桃符(即对联),应支多少钱,都一一记录在案。“无事不能对人言”,可以看出他是怎样的一位官员了。 为了杜绝暗箱操作和贪贿的发生,清“救时宰相”阎敬铭在担任户部尚书的时候,就采取了政务公开的办法。他立科条、明章程,并把这些文件公开张贴在墙上,让所有人看得到,“使吏胥不克上下其手”。 “民虑之于心,而宣之于口,成而行之,胡可壅也?”道理是这样,真做起来却常常是虎头蛇尾,就是皇帝的政令也常有不得公开的时候。南宋高宗年间的王十朋就说“有便于民而不便于吏者”,以致“故上虽有良法美意,下不得而知者多矣”。王十朋之所以这样说,就是因为宋高宗一再颁诏减免赋税,而“官吏为奸,不肯出榜耳”。 古代政务公开还有一种特别的形式。2011年河南登封市石道乡后河村出土了一块“邑侯阳湖吕老父母印承基字子俞德政碑”,标题是“所定大粮河工帮价漕项杂派差务章程附列”。“德政碑”是咸丰五年(1855年)登封全县老百姓为知县吕承基立的。碑上将全县的耕地纳粮、水利建设、祭祀神庙、市场物价、各种税收及官府派差等公共事务公之于众,其中对官员下乡检查、调研、公办等费用,每年都有严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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