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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保障。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着眼实现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大制度安排,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广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效治理国家和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礼 闻 一、推进制度创新是国家治理的必然要求 制度与治理,决定着国家的兴衰成败。历史告诉我们,制度创新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推动力量。世界上一些国家之所以崛起,归根到底都离不开制度更新,离不开有力的制度支撑。从世界上看,无论是美国、英国,还是德国、法国,无论是荷兰、意大利,还是西班牙、葡萄牙,这些国家在兴起过程中除技术创新、开拓航线、殖民他国之外,很关键的一条就是制度变革。从17世纪中叶起,西方一些国家相继发生革命,一批资本主义国家迅速崛起。1640年英国开始了资产阶级革命,美国1775年进行了独立战争,法国1789年爆发了大革命,意大利从1859年资产阶级夺取政权、俄国从1861年废除农奴制、日本从1868年明治维新也都不约而同地走上资本主义发展的道路。在这场极其深刻的变革中,许多国家从农业为主的封建制度,转向了以工业为主的资本主义制度,并在制度变革过程中逐渐形成了适合本国国情的各有特色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各类制度。这也是一些国家至今还保持发达的根本所在。 社会主义制度作为人类社会历史上崭新的社会制度,有一个从低级到高级,从不完善到完善的发展过程。对中国来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显著优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总结过去经验,吸收其他国家发展实践成果的基础上,推进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形成一整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实践证明,这一制度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应对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特别是这些年来,在同世界上不同制度模式较量竞争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更加彰显,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获得越来越坚实的实践支撑。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那样:“我们的制度将一天天完善起来,它将吸收我们可以从世界各国吸收的进步因素,成为世界上最好的制度。”我们一定要保持这样的政治定力和坚定信心。 当然,也要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逐步形成的,也需要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进行自我完善。我国是在生产力比较落后的条件下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国家,目前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不可避免地存在不健全不完善的方面。特别是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同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需要进一步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坚持和完善现有制度,从实际出发全面深化改革,制定新的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围绕解决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中存在的障碍和弊端,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这些重大决策部署既立足于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针对突出矛盾,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从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上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保障,又着眼于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注重解决事关长远的体制机制问题,打基础、立支柱、定架构,为形成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造有利条件。坚定不移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不断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必将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二、改革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遵循什么样的原则、沿着什么样的方向前进,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性问题。东欧、苏联等前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有的甚至比我国还早,但由于方向偏了、路走歪了,不但没有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反倒是颠覆了社会主义制度,葬送了社会主义事业,教训极为深刻。这充分表明,社会主义国家在改革中能否保持社会主义方向,直接决定着社会主义制度和事业的命运。 第一位的就是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是党和国家团结、统一、稳定、繁荣的制胜机理。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国的事情要办好首先中国共产党的事情要办好。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核心和灵魂是坚持党的领导。必须聚精会神抓好党的建设,按照树立科学理念、积极改革创新、遵循客观规律、注重实际成效的思路,切实把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使我们党越来越成熟、越来越强大、越来越有战斗力。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统一部署、统筹推进,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要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鞋子合不合脚,穿着才知道”。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我国今天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我国国家治理体系需要改进和完善,但怎么改、怎么完善,我们要有主张、有定力。我们既不能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能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必须从我国具体国情出发,走自己的路,不能把别人的衣服硬套在自己身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应树立开放包容的理念,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但必须始终坚守社会主义的根本,必须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自信,不畏浮云遮望眼,进一步增强制度自觉、坚定制度自信,不断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实践主体,是决定我国前途和命运的根本力量。我们党始终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改革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既通过提出和贯彻正确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带领人民前进,又从人民的实践创造和发展要求中获得前进动力。回过头来看,改革开放在认识和实践上的每一次突破和发展,改革中每一个新生事物的成长和壮大,改革开放每一个方面经验的创造和积累,无不来自亿万人民群众的实践和智慧,也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拥护和支持。 要从持续的改革创新中获得不竭动力。改革,使制度更彻底、更成熟、更久远,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途径。目前改革领域越来越多,基本涉及上层建筑和全国整体改革,必须坚持整体推进,加强不同时期、不同方面改革的配套和衔接,注重各项改革的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协同配合。同时,注重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注重抓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努力做到全局和局部相配套、治本和治标相结合、渐进和突破相衔接,实现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统一。 要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最重要的要求和特征,就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当前,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更好地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地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地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 三、建立和完善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 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保障。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部署要求,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目标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武装力量体系,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推动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行动、增强合力,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充分发挥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关键作用,使党的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国理政的实际效能。2013年5月,《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对外发布;随后,中央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系统清理;11月,中央又颁布《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对之后五年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进行统筹规划。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2015年8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10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2016年6月,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10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把全面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有机结合起来,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共修订颁布了90余部党内法规,标志着党内逐步形成一套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法规制度体系。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和改善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这意味着在建立健全基本性党内法规制度的基础上,中央将继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实现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全覆盖。 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全面提高各级政府效能,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有力增强了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站在新时代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推动政府机构改革,就要进一步着力探索破解长期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持续在“放管服”改革上下功夫。要合理配置宏观管理部门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为各类市场主体彻底减负。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改革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在实施放权松绑的同时,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为新兴生产力成长打开更大空间。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提高行政效率,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社会公平造环境,为群众办事增便利,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不懈努力。 构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武装力量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实现中国梦强军梦,全面实施改革强军战略,深入推进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兴军、依法治军,着力强化练兵备战,积极推动军民融合发展,人民军队面貌焕然一新,在中国特色强军之路上迈出坚实步伐。今后重点是打造更加注重聚焦实战、更加注重创新驱动、更加注重体系建设、更加注重集约高效、更加注重军民融合的军队,在推动我军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由人力密集型向科技密集型转变,部队编成向充实、合成、多能、灵活方向发展,积极构建能够打赢信息化战争、有效履行使命任务的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 构建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召开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印发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全国总工会改革试点方案》等一系列文件,部署开展群团改革工作,开创了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新局面。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社会转型步伐加快,人民群众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生活方式发生了显著变化。这既为我们做好群团工作带来新机遇,又使其面临诸多新课题新挑战,需要我们继续在改革上下功夫,把群团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使之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作者为北京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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