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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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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检察机关聚力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2012年,我市检察机关在全省市级检察院中率先建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门机构,着力推进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建设。几年来,以保护性司法为路径,以优先保护、特殊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为核心要求,我市检察机关扎实开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系列工作,成果斐然。

    在历年办案中,全市未检部门均未出现错捕错诉案件,牢牢守住了冤假错案发生底线,努力让每一个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得到精准、公正的处理,同时高度重视维护涉罪未成年人权益,涉罪未成年人不捕率、不诉率均有不同程度上升;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首创检医合作的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机制,全面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创新犯罪预防机制,深化“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在校园内设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积极防治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树立保护性司法新理念,试水性侵犯罪人员信息公开,努力让未成年人在成长中获得更多的安全感。

    2014年,“涉罪未成年人年龄先行调查机制”入选中央综治办、团中央、中国法学会联合选评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创新50个优秀事例;“太阳花心理志愿者团队”和“王英工作室”被最高检评为全国15件创新未检工作典型事例。2015年,指导基层办理的一起支持起诉撤销监护侵害人的监护资格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个典型案例之一。2016年5月,市检察院未检处被最高检评为“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出贡献的集体”,2017年2月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2017年,鄞州区检察院首创的检医合作一站式询问办案模式,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

    (董小芳 屠春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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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