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笔谭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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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0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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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永远的“妈妈”

    罗光奖

    在我的生命中,有一位爱我胜过她自己孩子的干妈。干妈姓刘,名桂花。

    我家原籍安徽繁昌。1954年七八月间,繁昌遭遇特大水灾,父母带着不满一岁的我,逃荒到了安徽南陵,落脚在戴镇乡地里王村。当地开明士绅王福如心地善良,将其搭在大路旁边的一间草棚(主要供行人歇脚乘凉、避风躲雨),让给我们作栖身之所。

    干妈家住在我家草棚的右前方,相距五六丈远。

    干妈个子高挑,身材秀美,先是两条长辫,后为一头短发,说话直截了当,办事雷厉风行。现在想起来,当年的干妈很有点儿像电影《洪湖赤卫队》中的韩英,不过比那韩英好像要高一点、瘦一些。

    当年的干妈,二十五六岁,一个好劳力——上山砍柴,一两百斤重的担子能一口气挑上五六里不歇肩;下田插秧,好多男劳力甘拜下风。

    其时,干妈已生有两个女孩——长女春兰,比我大两三岁;次女素珍,与我同龄。干妈乳汁不多,素珍常常吃不饱,长得比较瘦小,故乳名“小瘦子”。

    而母亲的乳汁却比较丰足,常常,当我吃奶的时候,看着小瘦子在一旁馋涎欲滴的样子,母亲便放下我,将小瘦子揽进自己的怀里……

    由此,干妈与我家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对我也越来越喜欢。一次,一群妇女在一起时,不知是谁开玩笑道:“刘桂花,你这么喜欢小光奖,干脆认他做干儿子吧!”干妈一听,立即当了真,问我母亲:“二秀,把光奖给我作干儿子,干不干?”

    母亲笑着:“我是一个灾民,只怕攀不上啊!”

    “好哇,那就一句话!”干妈一锤定音,拍了板。

    第二天,干妈便接我与母亲上她家吃饭,并且给我做了衣服,送了红包,正式认我做了干儿子。

    一次,邻居王奶奶给了干妈一捧枣儿,干妈舍不得吃,将枣儿的一大半给了我一个人,而春兰、小瘦子每人只分了几颗。小瘦子哭着不肯,干妈厉声道:“要再哭,我就一颗都不给你了……”

    一天玩耍时,我被一个十来岁的男孩欺负了,哭哭啼啼跑回家。惯于息事宁人的母亲倒没有说什么,干妈却一迭声地追问:“告诉我,谁打的?谁打的?”然后一口气跑到那个男孩家,向其家长申明:“你家小孩打我家女儿没关系,下次要是再打我的小光奖,可别怪我不客气!”

    常常,我整天都待在干妈家:饿了,在干妈家吃;困了,在干妈家睡;有时,做了坏事,也便由干妈收拾——

    干妈家屋子西头住着一个孤老,我们都称他“黄爹爹”。有一次,黄爹爹逗我玩时,我不知咋的突然撒起疯来,从灶膛里抓起一把柴灰,撒在了他家的水缸里。

    干妈得知此事,非常生气,先向黄爹爹赔不是,接着帮黄爹爹舀水、洗缸,又替黄爹爹挑了满满一缸水,最后,在我屁股上结结实实打了两巴掌。

    黄爹爹护着我:“小孩子,没有关系嘛。再说,你打了他,二秀恐怕会不高兴的。”

    干妈听了,指着我说:“他是我的干儿子,我就要像对自己的孩子一样管教他!”

    然而打过后,干妈又心疼了,她弯下身子,摸着我的屁股:“小光奖,不是妈妈要打你,你已经四岁了,要懂点事了。记住:以后玩的时候,要好好儿玩,不要乱调皮……”

    “嗯。”我点了点头。

    “恨不恨妈妈?”

    “不!妈妈,我以后再也不往水缸里撒柴灰了。”

    ——就这样,干妈牵着我走过我的幼年、童年。再后来,无论我搬家定居于戴镇街道,分配在戴镇中学,还是作为人才被引进到浙江宁波……干妈几十年如一日,一直疼爱、牵挂着我。直到生命的最后时刻,干妈还一再嘱咐春兰姐:“光奖是公家人,他工作忙,路又远,来回一趟不容易,我要是怎么样了,你们不要惊动他……”

    后来,当春兰姐和我说起这些时,我忍不住失声痛哭——妈妈,您明明那么想见到我,却时时处处为我着想!弥留之际,未能见您最后一面,是我终生的遗憾哪!

    妈妈,您在那天堂里,一切都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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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