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德斌 未来因天气等非承运人原因导致航班取消、延误、提前、航程改变、舱位等级变更或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旅客要求客票改期的,产生的票价差额由旅客承担或者由旅客和航空公司平摊。中国民用航空局负责人表示,最后采用哪种方式现在没有定论,但上述情况下差价费用平摊有一定合理性,可能会采纳该意见(4月12日澎湃网)。 目前多家国内航空公司对于上述情况产生的航班改签差价,多由航空公司自身承担,比如国航、东航等。如今,按照民航局的思路,将天气原因等造成的航班改签差价,转由旅客独自承担,或者由旅客与航空公司平摊,显然是站在航空公司的立场上,为其降低相关费用,但此举会造成旅客出行成本上升,损害旅客的切身利益。 如果是因旅客自身因素造成的航班改签,那么由旅客承担改签差价费用,合情合理。至于因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等意外情况造成的航班改签,虽然不是航空公司的问题,可这也不是旅客造成的,为何要旅客来承担改签差价呢?这么做,无论谁也不甘心接受。 一般来说,旅客乘坐航班出行,均要提前做好规划。一旦航班延误、取消、变更等,就会扰乱旅客行程,并诱发其他衍生问题,给旅客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类似意外事件发生时,旅客本就不舒服了,想找航空公司索赔,这时反而要旅客承担航班改签差价,岂不是雪上加霜?真要执行起来的话,恐怕要引起更多的消费纠纷了。 我国航班延误率很高,2016年全国民航平均航班正常率76.76%,平均延误时间为16分钟,给广大旅客带来非常大的困扰和不便,甚至遭到外媒吐槽,声称“中国民航准点率排名垫底”。而航空公司往往以天气恶劣、空中管制等作为延误理由,亦因含糊不清,令人难以接受。可以想见,如果“航班改签差价”由旅客部分或全部承担,那么在信息不透明、权利不对称的状况下,不排除一些航空公司会利用各种借口迫使旅客改签,从而赚取差价。 显然,这是不可取的。民航局应打消这个念头,将航班改签差价问题交由市场博弈,让航空公司与旅客自行协商,在市场竞争的压力下,航空公司自然会选择更符合竞争需要的做法。而且,即便改签会影响航空公司的盈利,其也可采取投保商业保险进行风险转嫁,前段时间流行的“航班延误险”,不就是市场需求激发出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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