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观潮朱泽军 近期,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对开车使用手机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这一行动将持续至年底。为此,交通管理部门对电子监控系统进行了升级,增加了对“开车使用手机”的视频抓拍项目,只要驾驶人员有使用手机的动作,均会被监控设备清晰地记录下来。 在现实生活中,因开车使用手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层出不穷。有研究表明,低头看手机3秒,等于盲开50米,可能产生的后果难以想象。司机因使用手机,应急反应慢于酒驾,注意力相应下降37%、刹车反应慢19%、变更车道的能力下降20%,其导致事故的风险,比通常情况下会高出4倍之多。即便在结束手机通话后的10分钟内,风险依旧存在。也就是说,开车使用手机,其危险程度甚于“谈虎色变”的酒驾、毒驾,是名副其实的“马路杀手”。据统计,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案,44%与开车使用手机、分心驾驶有直接关系。 如今,酒后驾车已成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但不少人对开车使用手机对道路交通安全可能造成的危害认识不足。显然,开车使用手机不只是没有社会责任感的表现,也是一种对自身和他人生命缺乏应有敬畏的违法行为。 杜绝开车使用手机现象,需要驾驶人员自律,更需要相关部门在法律的框架下,通过全方位、立体化的管控,不留死角地“下猛药”,对此种行为进行严厉处罚,从而唤起广大司机对行车安全的认识,培养文明驾驶的良好习惯,使得“开车不玩手机,玩手机不开车”成为一种驾车人自觉遵守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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