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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0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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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能把法院判决当儿戏

慈溪一男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判刑

    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路余 许越骋)因担保的企业没能按照合同约定归还全部本金和利息,胡某被法院判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料,胡某竟视法院判决为儿戏,拒不执行。近日,慈溪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该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被告人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2013年,两家企业因经营需要,以联保方式向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贷款300万元。胡某自愿成为担保人。事后,两家企业没能按照合同约定归还全部本金和利息,胡某也没有履行担保义务。2015年,小额贷款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审理,法院判决两家企业限期归还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共计293万元,胡某作为担保人,对该笔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之后,两企业及胡某仍未按照法院判决要求偿还债务,于是小额贷款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几个被执行人名下均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2016年10月,胡某居住的村拆迁,胡某领得一笔374万余元的拆迁补偿款。得知这一情况后,执行法官要求其尽早履行判决。但胡某对此置若罔闻,并将拆迁款用于归还其他债务,致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利益无法得到保障。2017年1月,慈溪法院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发后,胡某家属向小额贷款公司偿还了88万元,并取得了对方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被告人胡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履行部分还款义务,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遂判处胡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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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